Safe Harbor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2-08
安全港协议是2000年12月美国商业部跟欧洲联盟建立的协议,它用于调整美国企业出口以及处理欧洲公民的个人数据(例如名字和住址)。该协议不同于美国跟欧洲之间的传统商业过程,是响应欧洲的意图而建立的折衷政策。
安全港协议要求:收集个人数据的企业必须通知个人其数据被收集,并告知他们将对数据所进行的处理,企业必须得到允许才能把信息传递给第三方,必须允许个人访问被收集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以及采取措施保证这些条款得到遵从。
安全港协议确立了折衷处理美国和欧联之间隐私手续的框架。15个成员国都服从该协议,这意味着可不经个人授权而进行数据转移,而未加入安全港的美国企业必须单独从各个欧洲国家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