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大小企业之争 颠覆还是共生?
一方,抢占了中国互联网发展初期“黄金十年”的巨大机遇,如今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拥有最前沿的技术实力与最雄厚的经济实力,是被人仰视的的行业领军者;一方则是经验与实力都较为薄弱,尤其是自己费尽财力与精力的新产品或者新创意,刚面世就被他人复制超越,在后继者与领军者的夹缝中求生的创业者。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曾说:“100个人创业,95个人死了,连声音都没有被听见。”互联网可以造就财富与事业奇迹,也可以轻松将一个人挤出这块市场。有人赋予了这些中小互联网企业“颠覆者”的身份,认为只有推翻当前的行业架构,重建行业秩序,才能营造出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国内的网络招聘兴起于互联网发展初期,如今三家大招聘网站占据了65%左右的市场份额,剩余的35%则由剩下的几千家网站来竞争。在如此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要立足与发展,就必须独辟蹊径,避免与最大的竞争对手进行正面交战。比如国内最大的人力资源群集性网站伍亿人才招聘网,它主攻三大招聘网站实力最薄弱的二三线城市,将占据中国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的客户目标,找到了最准确的盈利点,在国内大多招聘网站连年亏损的背景下,实现了连续十年盈利。这是一种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互补,既能充分满足市场的需求,也能为各种类型的企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其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还有一个例子是做“大河里的大鱼”。Zynga是美国一个市值超过50亿美金的社交游戏公司。Zynga开发的游戏多半是网页游戏,并发布于Facebook以及MySpace一类的社交网站,该公司的营销理念是:只要做大河里面的大鱼就成功。这是一种企业之间的融合,利用产品之间的互补来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盈利的目标。中国著名的天使投资人蔡文胜在其微博上戏称:“中国的大河只想养自己的鱼,中国还有几条小河,要联合放养才能成大鱼。”中国目前还缺乏这种互联网企业之间相互融合、协作双赢的观念与实践。
那么该如何来促进这种协作双赢局面的形成呢?首先从中小互联网企业来看,要做到“小而新”。在笔者看来,小不是重点,更重要的是要新。这个新,不只是技术力量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新的发展方向或者说新的发展渠道。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发展,用户的需求也越来越细化,新的服务领域不断被发掘,这无疑拓宽了互联网服务市场的空间。同时大企业虽然具有大而全的优势,却远还达不到大而精的境界,中国互联网市场远没有达到饱和的状态,中小企业完全可以突出自己的个性,找到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不是颠覆者与被颠覆者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融合、互补的关系。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不是为了颠覆谁,消灭谁,而是为了完善谁,从而为整个行业构建一个和谐的生态圈,为所有类型的企业提供最适合的发展环境。
当然,在大小互联网企业融合共生的进程中,已经占据了极大市场优势的市场领军者也需要承担起更重要的责任。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总经理胡延平认为,“未来的互联网或将出现如下的业态:最大的企业做平台,中间的企业做应用,小的企业做周边服务。”目前国内领军的互联网企业应该学习Facebook开放协作的精神,不必涉及所有的领域与应用,而要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主要业务上,专注如一。同时注重与其他中小企业的合作,培育上游产业链。互联网行业只有开放协作,做到合理分工与细化服务,才符合互联网开放、透明、分享、勇于承担责任、全球化的精神,才能实现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正常有序发展。
这个开放协作的过程,还需要机制的保障,特别是对创新的鼓励与保护。在《互联网协会吴强:平息互联网纠纷不能只靠自觉》一文中,互联网协会理事、伍亿人才招聘网CEO吴强曾经指出,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一直跟在国际互联网后边,悄无声息,步步跟随,一旦有任何有的创意或者成功模式,立刻将其复制带回国内。当前互联网行业所存在的复制与模仿,表现出了互联网行业所存在的创新力不足的问题。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一个能够有效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机制。如果有一个能够保护创新者、遏制违法侵权行为的有效法律体系与实施方案,那么相信民众的创新热情就能够被重新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出中国人的创新精神,重新焕发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