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起诉《手机》出品方侵权并索赔1120万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老鹰 时间:2010-05-21

  新浪科技讯 5月21日下午消息,新浪今天宣布,起诉电视剧《手机》的出品方北京尚品佳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公司侵权,并索赔1120万元。

  2009年,新浪与北京尚品佳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新浪获得该剧三个月独家网络首轮播放权以及相关合作权利,协议约定在此期间出品方不得将视频版权出售给其他网站。同期,新浪根据协议为该剧的开机、拍摄等进行大力宣传,出品方也按照协议约定在拍摄过程中体现新浪的品牌植入。

  近日,新浪收到第三方公司发送的权利通知,要求新浪不得播放该剧,并宣称是电视剧《手机》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权利人,对新浪的网络播放权以及相应的商业运作造成重大损害。新浪已多次与出品方协商,希望尊重合作协议及尽快解决损害新浪合作权益的问题,但均无效。

  新浪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只得对出品方及上述第三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出品方与上述第三方公司立即停止损害新浪合作利益的行为,并连带赔偿新浪1120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