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联盟讼案首获胜利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7-04-05
        4月5日消息,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系列诉讼案今天获得了首次胜利。“很棒小秘书”被判侵害了原告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并赔偿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94元。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认为,本次胜诉对反流氓软件进程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这之前,反流氓软件联盟先后起诉了中搜和雅虎公司,不过这两次诉讼一审均为败诉,并未取得预想的结果。有业界人士将这两次败诉总结为,反流氓软件的证据准备不足。  据称,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第三家被该联盟告上法庭的“流氓软件”提供商,这次是由该联盟网友何先生为代表。  何认为,“很棒小秘书”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也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而且被告通过“小秘书”软件整合的富媒体记录他的网卡物理地址,分析他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极大地侵犯了何先生的隐私权,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和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传播“很棒小秘书”软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他的修复损失。为纪念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于9月4日,何特地说明,自己只要求被告赔偿150元中的94元。  4月5日下午13时30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反流氓软件联盟胜诉。判决结果为被告很棒公司赔偿原告何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94元,何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来自法院的消息称,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表示,这是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北京外宣判的第一起案件,也是反流氓联盟胜诉的第一起案件,反流氓软件联盟自2006年9月4日诉讼始,在促进立法、安全厂商查杀、部颁标准制定、个案的胜诉方面达到了预期制定的目标,谈到胜诉的原因时,董海平说,这是由于代理律师在诉讼的角度及取证的方法不同造成的。  董海平认为,该案的胜诉对反流氓软件的进程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普通网友在遇到类似案件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反流氓软件联盟会总结该案胜诉的原因,为遇到流氓软件侵害的网友提供帮助。该案的胜诉也对仍在涉嫌制造和传播流氓软件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普通网友的电脑并不是任人宰割谋利的战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完全有更多的赢利模式,靠虚假流量及强行弹出广告获取利益并不可取。  椐为该案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游闽键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流氓软件的制造与传播者已经严重侵犯了计算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流氓软件的制造与传播者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法剥夺计算机用户的消费者知情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