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敲诈5000元被判拘6个月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7-12-14
 网络“黑客”张子伟入侵计算机服务器,以删除数据为要挟,索要钱财5000元人民币。昨天,本市静安区法院对这起“‘黑客’敲诈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子伟拘役6个月,并将退赔的5000元发还受害的公司。
    
    21岁的张子伟是某公司的电脑维护员。今年10月10日下午,张子伟通过单位连接外网的电脑侵入了上海一家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他先把对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做了备份,然后再将对方计算机信息系统里的有关数据予以删除。接着,张子伟给对方留言:“如果要数据就交人民币5000元。”
    
    第二天,受害公司将钱款打入了张子伟的银行卡,他便将备份下载的资料传回到对方公司的服务器上。数据恢复后,受害公司即向警方报了案。不到一周,张子伟就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