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被盗失主很无奈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8-05-05
 图为:不少年轻人夜以继日地在网上奋斗,是为了挣取更多的虚拟财产图为:两青年为争夺虚拟财产双双受伤  500元打造乾坤扇  女白领沉迷“征途”  汉口的吕小姐是一家外企的白领。因平日忙于工作 ...

 图为:不少年轻人夜以继日地在网上奋斗,是为了挣取更多的虚拟财产

图为:两青年为争夺虚拟财产双双受伤

   500元打造乾坤扇
  女白领沉迷“征途”
  汉口的吕小姐是一家外企的白领。因平日忙于工作,社交圈很小,下班后的休息成了她最难熬的时段。两年前,经朋友介绍,她开始玩起了网络游戏。当时,国内比较火爆的网游是《征途》,她便踏上了“征途”。
  从此,网游成了她休息时的最佳伙伴。虽说只是游戏,可虚拟世界的“现实”也非常残酷:为了生存,你不得不极力往上爬,而这些都需要“金钱”和“装备”作铺垫。两年来,靠着不断的投入,她终于将自己练到了162级,也用上了让众多玩家羡慕不已的极品装备。
  如今,在虚拟世界里,她终于从一名不起眼的小兵,成长为可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而其代价则是,两年时间为网游花去了两万多元,其中打造装备花了近一万元,“为了打造一把完美的乾坤扇,我先后花掉了500元”。
  在吕小姐眼中,这都是值得的。“现在,我在‘征途’里可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啊。”她说。但她却没想到,一起盗号事件,差点让她的心血付诸东流。
  与网络黑客“对攻”
  打一场虚拟财产保卫战
  4月17日,吕小姐下班回家,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准备进入游戏踏上“征途”。可登录账号时,她惊异地发现,自己的账号正被其他玩家使用。“不好,我被黑了。”她立即有种不祥的预感,开始重复登录账号。在5次登录后,她终于把使用她账号的玩家“挤”了下去。登录界面显示,上次登录地址为黑龙江。进入游戏界面,她发现,账号中的装备以及虚拟货币已全部消失。
  更让吕小姐恼火的是,3分钟后,网络黑客再次将游戏中的吕小姐“挤”了出来。当吕小姐再次登录时,发现居然连游戏密码都被改掉了。情急之下,她马上找出自己的身份证,将登录密码进行了修改,再次进入游戏。随后,她联系上了网络游戏管理员。管理员留给她一个网址。吕小姐立刻对照网页上的栏目,作了全面填写并提交。5分钟后,她再次登录游戏,发现游戏已呈锁定状态。“那一晚可谓惊心动魄,我连晚饭都没顾上吃。”回忆起当晚的情景,吕小姐仍心有余悸。
  两天后,吕小姐再次登录账号,游戏装备总算找回来了,可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游戏仓库里存放的许多贵重装备,却再也找不回了。“这些盗号贼太可恨了,别人辛苦经营了两年,现在不得不从头开始了。”对此,吕小姐有些愤愤不平。
  虚拟财产被盗者众
  大多不了了之
  与其他被盗游戏玩家相比,吕小姐还算比较幸运的。
  武昌的林同学告诉记者,他玩网络游戏有几年了,刚开始经常发生账号被盗事件。他介绍,一般账号被盗后,玩家可以向游戏运营商反映,凭借自己申请账号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追回游戏账号。“可我当时申请账号时,填写的原始资料都是乱填的,后来都忘了,这样,账号一旦被盗,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有了一次被盗经历后,再次申请游戏账号时,林同学都认真地将相关资料记录下来。“后来又发生几次被盗的事,其中一些凭借向运营商提交资料找了回来,还有一些再也找不到了。”
  “游戏账号被盗后,有没有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损失呢?”记者问。“刚开始想过。”他回答,“第一次报了案,可警方说我没什么损失,不好立案。后来,我就没报过案了,只好自认倒霉。”
  和林同学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武昌的张小姐。张小姐几年前免费申请了一个QQ号,后来听说有一个“太阳”后,就能拥有自己的QQ群,她就整天把QQ挂在电脑上。最近,她好不容易拥有了一个“太阳”,终于可以创建自己的QQ群了。没想到,几天后,她的QQ号就被盗了。她打电话给腾讯公司,对方让其提供申请账号时的原始资料。可几年过去了,这些资料她早就忘了。最后,张小姐不得不面对重新申请QQ号的现实。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到1.8亿,其中玩网络游戏的玩家已超过2000万人。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61%的网络游戏玩家有过被盗经历,77%的人认为自己的虚拟财产受到安全威胁。
  有话大家说
  网上欺诈 时有发生
  苏小姐(武昌的网络游戏玩家):网络上,针对虚拟财产的欺诈时有发生,这多是因为虚拟财产交易引起的。前段时间,我玩《武林外传》时,曾在游戏中向一个玩家购买装备,结果我给他的账号充了50元钱,他却忽然消失不见了。好在我有他的QQ号,通过其QQ号发现他原来就在我家附近开店子,这才讨回了游戏装备。因此,我认为,虚拟财产交易是发生纠纷的根源。目前,有不少网游运营商已禁止私下买卖游戏装备。
  没有实价 交易当禁
  陈先生(汉口市民):我很少玩网络游戏。在我的眼中,所谓的网络虚拟财产,只不过是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中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我真搞不懂人们为什么要花钱去买这些虚拟财产。我觉得,网络游戏作为消遣可以,但切不可以此生财,否则你花出去的钱,最终可能只买回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的数据和资料而已。听说在网络游戏发达的韩国,法律已明令禁止虚拟物品的交换,我觉得我们应该借鉴。
  虚拟财产 现实有价
  赵先生(网络游戏玩家):听说玩网络游戏的人,十有八九都有装备被盗或者被骗的经历。我自己玩网络游戏三四年了,感觉虚拟财产在现实中也有价值。目前,大多数网络游戏都是收费的,有些装备还必须花钱来买。在一个网络游戏中,你如果不投入金钱,是很难玩下去的,我自己因为玩网络游戏,已经先后投入了近两万元。我觉得,网络游戏的账号、装备、QQ号这类电子产品,虽然说是虚拟的,并不具有现实利用价值,但这些产品的取得和拥有,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的甚至还需要用金钱来换取,因此,对特定的人群来说,它应该也是有价值的,不仅仅表现在虚拟世界中,在现实社会也是如此。
  网络黑客 无孔不入
  段先生(武昌某游戏代练公司职员):现在的网络黑客可谓无孔不入,一个网页、一个程序,有可能就带有木马病毒,你若不小心点击或使用,个人信息就有可能外泄,造成经济损失。据我所知,有一些专门制造木马病毒的公司和个人,明码标价出售木马病毒,这对网络黑客的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说,花5000元买一个木马病毒,再请人将木马挂在网页或程序上,四处散播,然后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取游戏玩家的个人信息,从而大发昧心财。
  难以取证 维权不易
  周先生(汉口民警):虚拟财产遭遇维权难,主要在于取证难。首先就是虚拟财产的真实价值难以评估,同样一件虚拟产品,有的人认为价值上千元,但有的人可能会认为不值一文,从而造成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难以认定。其次,网民和“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其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受害人要证明自己就是网络世界的被盗者,又要证明“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这并不容易。而没有直接的证据,即使进入起诉阶段,作案者也可能全部翻供。加上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造成警方处理此类案件非常棘手,有的干脆就不立案调查。
  遭受损失 商家有责
  万钧(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QQ号被盗后,作为受害人,首先要证明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然后可以向运营商要回财产。因为,虽然QQ一般都是免费使用,但运营商提供了服务,也构成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应为自己的管理过错承担责任。当然,如果是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财产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在500元以上,公安机关才立案。但网络虚拟财产,很少有超过500元的,因此最好以民事案件处理。受害人可以与网络运营商联系,由运营商承担赔偿责任。
  遭遇“瓶颈”亟待立法
  皮勇(武汉大学刑法学教授):近年来,网络产业迅速发展壮大,由此引发的虚拟财产纠纷和案件也越来越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网民的利益,也成了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瓶颈”,对互联网的安全运行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正是由于相关法律缺失,造成针对虚拟财产的案件各地法院判罚不一。比如说针对QQ号被盗案,有的法院以盗窃罪定罪,有的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定罪,而更多的地方则是不予立案。这引起了法律界的一些争议。
  我的观点是,我们应尽快立法,明确虚拟财产的性质,应将其与《刑法》中规定的财产同等对待,而对虚拟财产的具体估值,可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提出评估虚拟财产价值的相应原则。
  链接
  盗窃QQ号被拘役六个月
  2005年12月,我国第一宗涉嫌盗窃QQ号码的刑事案件在深圳开庭。被告人曾某与杨某合谋“窃取”QQ号码二百多个,卖出一百六十多个,获利七万多元。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曾、杨二人。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如何适用刑法对其定罪量刑,各方意见不一。
  南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用户申请QQ号码时通常是免费的,在案件中也没有证据证实QQ号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价值,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2006年1月,法院以量刑最轻的“侵犯通信自由罪”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曾某、杨某各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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