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跨5国制售盗版软件 盈利千万美元
一个特大制售盗版软件团伙,跨越中、美、加等5个国家销售盗版软件,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48万美元,被列为2007年本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之一.
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团伙以马靖易为首,马是硕士学位,2003年曾用名“马克培”在美国销售盗版软件,被美国纽约州东区法院签发逮捕令,潜逃 回国后改名现在的名字.同年7月起,他重操旧业,先后成立上海安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斯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进行非法盈利活动.
2003年12月至2007年2月,马靖易伙同于亦凡并纠集陆一等人,在深圳、广州、珠海等地组织生产盗版光盘44.2万张、盗版光盘的母盘45张等,通过网络低价销售至境外.同一时间,马靖易从他人处低价购得盗版光盘,再高价销售到境外,非法经营总额逾1048万美元.他将境外赃款427.8万美元划入安意等3家公司账户内,用于公司的经营开销和个人消费.
去年7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广东警方、美国警方同步开展“夏至”行动,将这个历时5年,跨越中、美、加、英、澳5 国的特大制售盗版电脑软件团伙一网打击,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人,缴获盗版母碟22张及高品质盗版软件光盘、证书等36万张,并冻结、查封涉案资金、房产等价值6000余万元.
据马靖易在庭上交代,他从美国回来后,心存侥幸,打算在国内继续销售盗版软件牟利,“我们的销售客户很多都是美国的电脑公司,正版的诺顿软件在美国卖得很贵,单价一般为20至39美元,我的价格则是15美元.”因此盈利颇丰.不过马同时辩称,公诉机关认定的销售67.7万张盗版盘和非法经营 1048万美元的数额过高,他自认只有35万张之多,金额仅为500万美元,同时他还称扣除妻子给他的购房款和公司经营成本,他实际上获利230万美元.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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