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新浪黑客赔3万获谅解法院从轻量刑判一年半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08-12-20
此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调解,张波与原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无限广告有限公司、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对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张波赔偿3家公司3万元,3公司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并对其表示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张波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他当庭如实供述,而且是初犯,并已赔偿了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得到其谅解,因此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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