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删原单位2000多封邮件被索赔八万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9-05-06
  金报讯(通讯员 桂凌 记者 高凯)80后小老板小赵侵入自己原单位的邮箱,将其中的2100多封邮件删除,给原单位造成了很大损失。在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小赵又被原单位告上法庭,索赔8万元。前天下午,北 ...

  金报讯(通讯员 桂凌 记者 高凯)80后小老板小赵侵入自己原单位的邮箱,将其中的2100多封邮件删除,给原单位造成了很大损失。在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小赵又被原单位告上法庭,索赔8万元。前天下午,北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纠纷:老员工删除原雇主2100多封邮件

  2008年8月,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软件公司的老板娘刘女士在登录邮箱时,发现邮箱内的2100多封邮件被“黑客”恶意删除,其中包含了公司员工发给她的客户资料、技术信息。这些邮件多数是公司的商业机密,是他们挖掘商机的重要来源,失去这些资料的直接损失就达8万元,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刘女士迅速报警,并联系电信公司,希望能恢复邮件,但是却很失望地得知,这些被删除的邮件只能恢复标题,内容无法找回。

  经公安机关侦查,恶意删除刘女士公司邮件的人竟然是她曾经的员工小赵。

  去年5月初小赵来公司做销售,6月底小赵便没来上班,此后就不见踪影。实际上,8月1日小赵便和刘女士公司里的有关技术人员一起注册成立了一家数码科技公司,小赵更是做了这家公司的经理。而就在8月5日晚上,小赵删除了刘女士邮箱里的邮件。

  小赵表示,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只是为了泄愤。因为老板娘脾气坏,动不动就骂人,加班不肯给加班工资,又拖着不给他们签合同他才离职的。后来为了出气,他才有此举动,但是他认为这些所谓的商业机密都是一些网络上能查到的简单资料。

  争议:这些邮件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对于小赵的行为,公安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这件事并没有了结。

  一个月后,刘女士公司的一些老客户转到了小赵公司。刘女士猜测,小赵肯定是在删除邮件前对这些资料进行了下载,并利用这些资料拉走了客户。愤怒的刘女士诉诸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小赵及其公司索赔8万元。据刘女士介绍,他们公司是某正版软件的授权经销商,很多客户都是看中这一点才签合同。她从一个转走的老客户处了解到,当时小赵的公司自称是刘女士新成立的分公司,他们并没有多想就签下了合同。如果不是小赵下载了他们的商业秘密,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客户需要哪类技术服务。

  而小赵则说,他们公司提供的是售后服务,与正版软件的销售资格无关,只需要服务好就能吸引顾客,客户是因为信赖他们的技术员才跟过来的。而刘女士所称的商业机密实际上在网上、工商黄页上都能查到,邮箱的密码也有很多人知道,并不符合商业秘密的保密原则,因此不能称为商业秘密。

  昨日,法院对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关键字: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