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网游玩家违规充值构成盗窃罪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9-05-28
  “关注法理人情,体察世间冷暖”,欢迎广大市民和律师朋友发短信至《海南特区报》“今日说法”栏目:13518849833(记者 王忠新),电子邮箱hntqb2008@163.com;13637651945(记者 刘江浩),电子邮箱tqbljh ...

  “关注法理人情,体察世间冷暖”,欢迎广大市民和律师朋友发短信至《海南特区报》“今日说法”栏目:13518849833(记者 王忠新),电子邮箱hntqb2008@163.com;13637651945(记者 刘江浩),电子邮箱tqbljh@126.com。

  案例一

  利用网游公司技术漏洞“买”到大量游戏币

  网游玩家违规充值构成盗窃罪

  案例:

  来自山西的兰晓刚是海口某校的一名中专学生,19岁的他痴迷网络游戏,每天至少在电脑前呆8个小时。

  去年9月,兰晓刚接触上国内一款大型网络游戏,他酷爱这款3D游戏,在游戏中他取昵称叫“致命@兰若”,每天都坚持上线练级,打怪物,做任务,但因为游戏的一些高级装备需要玩家付费,购买游戏币才能取得更好的装备,甚至享受双倍的经验值,兰晓刚把家里给的生活费都用在泡网吧上了,买游戏币给网游账户充值,花费成百上千,兰晓刚很难承受。

  作为一个玩网络游戏多年的男孩,兰晓刚不断摸索怎样玩游戏才能更“爽”,他曾设想,“要是能不花钱或者花少量的钱就能买到大量的游戏币,自己就可以笑傲网络了。”

  今年2月,兰晓刚从一个学计算机的初中老同学那里得知,利用网游公司的网络延迟和后门技术,借助其公司的管理员用户名,可以实现10元钱充值1000元游戏币,50元充5000元。经过指点,兰晓刚如获至宝,马上分次购买了30元的游戏点卡,就用作弊手段得以轻松充值3000元游戏币。

  一下子,网游中打扮炫丽、满身顶级装备的“致命@兰若”让许多玩家刮目相看,几名网友向兰晓刚取经。兰晓刚不慌不忙,只说充值方法十分麻烦,他本人可以限量作弊充值,但代充要收手续费。

  今年3月间,兰晓刚给“恋上镜X月”、“刀锋狂战X”等玩家共充值面值4000余元的游戏币,玩家们只支付了300多元,而在网上正常购买充值则需要至少两三千元。

  兰晓刚的好朋友阿德感觉兰的行为有问题,近日向本报《今日说法》栏目咨询:利用黑客手段,为他人在网上违规充值游戏币,是否触犯法律?(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点评

  兰晓刚的行为有很明显的盗窃特性,他利用隐蔽的方法从某公司盗取了总价超过7000元的虚拟财产,然后转售给他人从中牟利。

  目前,我国刑法体系已经把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范围。虽然虚拟财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私财产,但是其内在本质,符合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公私财物”,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因此本案中兰晓刚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刑法保护的对象。

  虽然我国刑法中尚无针对性的盗窃虚拟财产罪,但是兰晓刚的行为依然构成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律师 冯桦)

  记者 王忠新 采写

  案例二

  小区地下车库是否属人防工程?

  车库面积是否纳入公摊面积?

  案例:

  海口世贸某小区的业主蔡先生反映,该小区住户近200家,小区设有一大型地下车库,开发商以每个车位8万元出售,因价格过高,小区业主颇有意见,小区内的购买者寥寥,大家都随便停车。

  开发商见车库一时间卖不出去,马上以出租的方式来管理地下车库,每个车位每月150-260元不等。有车的业主们还是认为价格偏高,双方经常发生争吵。

  隔壁一座高档小区的业主们正为其小区内的停车位紧张而发愁,一听说该小区有车位出租,纷纷前来租车位。开发商也就欣然同意。很快,开发商把小区的车位出租给隔壁小区业主20余个。

  看到隔壁小区业主跑自己楼下停车,蔡先生等本小区业主感觉心里不关键字:网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