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马斌裸照敲诈 黑客获刑五年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 时间:2010-03-27
“裸照”风波不久,马斌离开央视。
敲诈钱财未得手,夏云涛最终获刑。



  晨报讯(记者 叶青)使用非法手段侵入原央视主持人马斌的电脑,并以在互联网上公布其隐私照为由敲诈马斌40万元。日前,31岁的黑龙江男子夏云涛被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夏云涛表示要上诉。

  2009年8月,央视主持人马斌的几张“裸照”出现在互联网上。之后不久,央视的名牌栏目《马斌读报》即被停播,马斌也很快离开了央视。与此同时,发马斌“裸照”至网上并以此敲诈马斌的夏云涛也被警方抓获。

  据夏云涛讲述,他早在2008年11月就拿到了马斌的隐私照,而使用的方法则是利用一种软件侵入了马斌的个人电脑。夏云涛交待,其花费300多元从网上买了一个谁点击就会侵入谁的电脑软件,然后在对方上网时就可以复制其电脑中的内容。夏云涛在给软件起了一个“诱人”的名字后,便将其发到了一个色情网站上。数日后,有四五个人点击了该文件,夏云涛通过IP地址侵入其中一人的个人电脑时,发现了大量隐私照片,而其中的男主人公竟是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马斌。在从电脑中的通讯录中找到了马斌的电话后,夏云涛以彩信的方式将其中一张“裸照”发给了马斌。很快,马斌有了回音,“是他提出用钱解决问题的。”夏云涛称。

  一番讨价还价后,夏云涛与马斌将价格敲定在了26万元,交易地点约在了梅地亚中心。然而,害怕马斌报警的夏云涛最终没有出现。一年后,不甘心的夏云涛再次如法炮制。2009年8月8日,夏云涛先是把马斌的几张“裸照”发到网络上,随后再次给马斌发了短信。不堪其扰的马斌答应以40万元的价格买断夏云涛手中之物。数日后,夏云涛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云涛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鉴于因被害人报警,夏云涛未能实际取得钱财,系犯罪未遂。经综合考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夏云涛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