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现状综述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1-0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民迫切要求享有知情权,了解公共资金的使用及运作情况。这就要求政府政务公开,而审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公开的重要形式。公开透明也是现代社会的大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方面可以使政府部门的运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监督执行单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地参与监督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还可以促使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共财政管理,对于政府部门的规范运作,进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促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运转协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当前,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杜绝擅自公布审计结果行为。并且只有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的审计项目,才能对外公布。审计认定的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定性要准确,评价要客现公正。公布时,审计机关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对相关秘密要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征得保密部门的同意。对拟公布的审计事项中需注意的保密事项,要适当进行技术处理,以防泄密。
2.3审计管理策略的实施
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的设计与实施给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一个新的、从组织发展的视角开展审计管理的启示。与以“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相比,我国政府审计机关还缺乏从审计机关的内、外部,从审计业务的内、外部综合开展审计管理的认识和实践。当前的审计管理在管理制度框架的系统性、管理内容的充实性和框架实施的制度保证程度方面,还有一些值得改进和提高的地方。
尽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收到较好效果,但从组织发展管理的角度看,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管理制度框架的内容比较单一,还缺乏与规划配套和相互支撑的具体的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单项业务绩效协定;缺乏对规划实施中的风险分析与可能的舞弊控制;没有将规划中的重点工作与部门预算建立对应关系,部分规划内容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因此,完善审计管理的制度框架,就是要以规划为核心,建立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审计业务支撑计划、单项审计业务绩效协定以及风险管理计划为内容的战略计划框架,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对规划重点工作的支持,注意各个计划之间的衔接,使审计管理的制度框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3结语
我国还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尤其是政府审计准则及审计法律责任方面的法律很不完善,使我国的政府审计尚属于摸索前行阶段,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近年来普遍发生的财务造假丑闻使得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似乎失去信任,审计报告失去应有的公信力,审计行为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诸多问题,客观来说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坏事,这对于整个审计行业的发展而言,审计监管制度的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冯均科.以问责政府为导向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审计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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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薛玉林.论构建权力监督制衡机制.理论学刊.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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