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1-04
3.改善“三结合审计模式”的几点建议
3.1 进一步对中介机构及社会审计的选择和行为进行规范。
中介机构的选择应向社会开放并以招投标办法确定,只有这样才能引进高水平中介机构,提高社会整体审计质量。中介机构入围后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对其进行质量监控,并对其审计的结果进行考评。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组织程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当社会审计组织工作不力、审计质量不高时,应及时进行纠正,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其审计服务工作。这样就可促使社会审计组织有效的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3.2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确保审计的公正廉洁。
在与社会审计组织打交道过程中实行“三个结合”审计工作制度,强化审计人员自身纪律的约束。为增强审计的透明度可以实行审计公示的制度;采取三方相互制约监督的方式与其签订廉政合同;严格加强监督检查并进行审计回访。
3.3进一步完善三结合审计模式的管理制度。
由政府审计机关和建设单位共同委托社会审计组织;由政府审计机关和建设单位共同控制使用大型国家投资项目的审计费用,从源头上将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割断,因此中介机构的管理和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性就增强了;国家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其竣工决算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审计。
4.结语
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核实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客观、公允的反映工程造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社会审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的同时,国家审计部门也对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指导,更大程度上确保了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及合法性。因此为了维护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与完整,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相结合的审计模式,整合监督资源,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构建齐抓共审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