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已逐步显示出其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使其准确发挥国民经济晴雨表这一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体制还不十分完善,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本文仅就上市公司正确建立内部审计组织框架的意义做以探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职能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加大了审计监督的难度和责任。
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为国家或国有法人企业,并且存在多个国有企业同时持有某一公司股权而没有统一管理的情况,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人选多为国有资产或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和企业的所有权并无直接关系,相当部分还只是兼职,这样其主动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会拥有被放大了的权利,将公司的决策、执行、管理和监督等权力集于一身,导致公司缺乏对管理层的经营行为相应的监督管理。部分公司更是出于相关机构的自身利益考虑,并没有将精力放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而是将上市公司作为一种资本运营或关联交易以转移资产的工具,导致公刊的实际经营情况恶劣,然后再通过粉饰报表,以期获得市场的认可。最终会使内部审计产生极大的审计风险。
二、审计机构的职能发挥不充分。
作为上市公司两级监督体系中的监事会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首先是监事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人多来自同一一单位,仍残存一种上下级关系,如职工监事,党委书记监事等,大胆的监督不仅可能使其失去监事资格,还会使其在原单位的利益遭受损害。其次是实践中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依赖于董事,得不到董事支持的人员很难当选监事。再次是监事会成员的利益冲突。在我国,监事会有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股东要求公司利益,而职工大多关心自身利益,这种冲突使监事会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后是监事会在组织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大多数情况下,监事的任职均为兼职,监事会无自己的常设办事机构,其日常监督职能根本无法正常发挥。此外,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在实践中受制于经营管理人员,这也严重影响了监事行使职权的独立性。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也严重影响着监事会职能的发挥。实践中,公司的经营信息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手中,监事会完全依靠经营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进行监督或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信息而无法监督。另外监事会成员的自身素质也影响其信息的获得,监事身分一般为股东、职工、党委成员,大多无经营管理经验,也无法律、财务等知识,能力的欠缺会影响信息获得的效率。而位于上市公司次级监督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则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部分公司的审计机构直接设置在财务部门,作为财务部门内部的一个职能岗位,履行‘些对分支机构财务检查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