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年金会计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1-03
3.1 加快企业年金发展的脚步
3.1.1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权利与义务要平等,竞争环境要公平。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统一起来,就是国家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一种取向,但还需要在其他方面继续努力,真正让所有企业都成为市场中的平等主体。在市场公平、主体平等竞争的条件下,效益较好的企业自主选择建立的企业年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它是企业发展良好的一个标志。
3.1.2 促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成熟 企业年金是社会保险这一法定制度的补充保障,因此,在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同时,应当形成这样一个共识,即将共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定型与成熟作为发展企业年金的必要条件。只有将法定社会保险尤其是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石建设牢固,企业才可能在既定的基本保障制度之上考虑企业年金机制。
3.1.3 加强对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国家税制对企业年金的支持要尽快明朗并达到可操作化。给企业年金以税收优惠是国家利益的一种具体体现,因为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保障民生与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增进国民福利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所系,而企业年金是能够增进福利的机制,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来调动企业增进劳动者的福利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政府效能最大化的一个方面。
3.2 健全现行企业年金会计核算
3.2.1 明确企业年金会计主体 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准则从2007年才正式实施,目前对企业主体的年金会计规范缺乏,所以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有关企业年金会计的理论架构,逐步构建年金会计体系、规范年金会计的核算。而企业年金会计体系的构建,首要问题是界定会计主体以及划分会计处理的归属。在企业年金筹集及缴费环节的第一阶段的会计主体为企业(缴费单位),会计处理遵循传统会计基本理论。
3.2.2 继续研究确定给付型年金模式 DB计划下,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按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满足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故能真正发挥养老金计划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从性质上看属于DB计划,但会计处理建立在DC计划之上,没有反映退休金计划的实质。
3.2.3 重视年金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会计报告上,对企业年金会计信息应该充分完整的披露。企业年金经历两个会计主体,因此企业年金的会计报告也应该包含两个主体的会计报告。同时,在企业年金会计报告中应充分披露与企业年金有重大关联的管理人的信息与责任。另外,企业年金是退休金的一部分。其运行不仅涉及到所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运行。因此,应实行企业年金会计报告定期报送、鉴证制度;定期公布个人账户信息,以便于了解企业年金的运营状况,评价企业年金管理的绩效,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杨晓红.企业年金会计处理问题的理论探讨与适用分析[J].商业会计.2006,(5).
[2]孙建勇.企业年金管理指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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