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斌 时间:2014-01-03
  第二,无论是“利好组合”还是“利空组合”,在公布日之后均不再有明显的超常收益率。从这个意义上讲,内地股市对的反应明显提高。但同时,的超前反应现象十分严重,在近几年更为突出。因此,可以说内地股市对盈利的反应经历了一个由不重视到重视,由对盈余滞后反应到对盈余超前反应的过程。在上市公司公布前,欲公布的或已逐步在股票市场上传播,或已被人估计或预测到,使证券价格在相关正式公布前就作出了反应,而在公布时调整则不会太大。
  第三,如果会计的披露是及时、充分的,那么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就应该在披露前后能够比较清晰和准确地体现在股票价格的变动上,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业绩增长———股价上涨的思路考虑股价的变化,相关财务指标的变化幅度与股票价格的变化幅度应基本相当。但是研究结果表明,在会计披露前后的较短时间内,各项财务指标的变化幅度要远远大于股票价格的变化幅度。事实上,股票价格已经提前反映了这些会计的变化,因此在披露前后较短时间内的变化幅度则相对较小,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国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会计提前泄露现象。
  西方学者BALL和Brown认为:如果非预期的会计盈余为正,则股票异常报酬率将为正;如果非预期的会计盈余为负,则股票异常报酬率将为负。这表明了会计数据向证券市场传递了新的有用信息。在我国,有很多学者对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陈晓、陈小悦、刘钊(1999)采用回归分析与交易量分析对深、沪股市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股市对盈余公告有显著的反映。因而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必然存在一定的函数关系。郭菁(2003)对1999-2001年的中期报告的信息含量进行研究,得出了中期盈余披露具有信息含量的结论。朱天星(2006)从上证A股所有股票中选出了大公司股票与小公司股票各80家,以2002年——2004年为研究区间,通过构建计量经济模型来研究我国股票是否存在未预期的股票价格对盈余信息反映是公司规模的减函数,即“规模效应”。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上证A股市场不支持这假说。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含量还远远满足不了投资者的需求。古洁(2007)在对会计信息在股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的相关理论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利用2005年前在沪市上市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实证分析了会计信息对沪市股票价格的影响。结果发现除每股收益外,其他财务指标对沪市股票价格的形成缺乏解释力。
  更有新的投资思路涌现出来认为,信息愈少、机会就愈多。举个例来说,现在,当翻开各大日报或财经杂志时,经常会有一大整版都在讲股票、讲基金,大幅度的普及了金融投资知识并且是会计信息更加透明。但真正从金融市场里获利的人比之前信息不完全披露时大大减少,而更多的人成天的抱怨被套牢的困境。因此,有些人指出应该限制信息的披露,保证有投资眼光和有信息和实力的人的盈利机会不被消减。不过这种观点受到了社会公平性的挑战,是和谐社会的一个潜在不利因素和助长违法乱纪行为的苗头。所以,这种观点有待商榷。
  三、我国提高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相关性的措施
  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
  1.完善会计理论研究,尽快同国际惯例接轨。我们应注重探索如何把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方式采用法规或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会计理论体系。明确财务报告的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披露的会计信息。
  2.加强监管和对投资者的教育。应积极采用市场导向的监管体制,提高市场的监管水平和效率,应尽量减轻监管政策对公司盈余操纵的诱发程度,减少因监管政策而强加给公司的管制成本,为发挥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效应创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另外,通过帮助投资者识别上市公司盈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加强投资者投资决策教育,避免非理性投资,使股价能恰当地反映公司内在价值,提高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效率。
  3.加大造假成本。应该学习外国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有效的监控体系、救济和惩处措施,加强监控和执法力度,使作假者的“造假成本”远远高于“机会收益”,一旦作假被揭露,将倾家荡产,不仅失去收益,丧失信用,并且将因此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从执法上建立起使作假者不敢作假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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