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常辉 时间:2014-01-03

     3.会计职业胜任能力较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21世纪企业竞争的核心力量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为之服务。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这是会计人员的义务,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需要。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我国加入WTO,企业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而目前许多企业的会计人员明显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注重业务水平的提高,对新制度、新规则、新原则和方法不了解或者认识不深刻,忽视职业经验的总结和积累,缺乏沟通交流能力,这些都是会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较差的表现,而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4.缺乏独立性,会计监督难以奏效。目前我国的会计人员基本上是由本单位及其领导聘任的,并由单位决定其工作效绩和工作报酬,因此会计人员的利益和命运就与企业的利益和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戚戚相关的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实际上已成为企业的“内部人”之一,不具备独立性。这也是为什么要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的重要原因。
  正是由于会计人员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会计人员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和迫于生存压力,很多情况下无奈只能对不正当的行为曲意逢迎,甚至同流合污,而维护企业财经纪律,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工作职责就只能流于形式了,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5.全社会还没有真正形成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大氛围。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仅仅是个人、单位、企业的事,也是整个社会的事。职业道德没有标准可以衡量,要靠个人的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规范的制约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全社会形成一个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大氛围,人人懂职业道德,人人讲职业道德,才能把职业道德建设好。当前虽然社会上已达成共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但目前还没真正形成这种大氛围,这是一个逐步推广和深化的过程,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
  1.政治手段与经济手段双管齐下,使其情形严重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虽然说会计职业道德是靠人们自觉去遵守的,而不可能靠法律的强制,但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制是不行的。让我们看看我国的腐败现象,为什么屡禁屡犯?为什么不能从根本上制止呢?我们承认,在一个市场及还不够发达,市场体制还不够健全的中国,出现腐败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有人把腐败现象当成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将腐败现象减少到最小,以至最终消失。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中国惩治了一批腐败之后又有一批腐败随之而起?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够。一个腐败者,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坐上几年牢或者几十年牢,出来之后他仍然可以风光,因为他还有经济基础为其作后盾,因为他早已为自己准备好了一条后路。这样不行,根本起不到杀鸡儆猴的作用,要加大惩罚力度,对情形严重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这样才能让那些人明白不遵纪守法,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其他人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
  中国之所以出现一系列违背职业道德的会计丑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执法不严,惩罚力度不强。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而且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这也可以看出,法与德是分不开的。试想,如果会计人员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作出了严重违法的事,而法律对他的惩罚力度不够,那么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让他觉得造假的代价不过如此。这样的结果怎么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呢?
  对违背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仅用行政制裁是不够的。要把经济手段和政治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惩罚的力度和广度。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者知道其后果的严重性,对其他人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地制止不道德现象。为什么对那些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处理之后,仍然还有很多的人置之不顾,仍然作违法的事,我们究竟有没有很好地去总结原因。那时因为他们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他们所付出的成本,有利可图为什么不去冒险。所以说,只有毁灭他的所有幻想才能有效制止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这也是提高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一条必须实施而且是非常有效的途径。
  2.会计职业道德法制化。道德,是指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会计职业道德标准,理论上研究的内容大多过于理想化,而且可操作性也比较差。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种非强制性规范,主要强调会计的内心信念而不是外在强制力的干预,其影响力终究是间接的,有限的。正如有的人所指出的:“道德进步的要求最终导致了社会关系的普遍的法制化趋向。”
  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不可能期望良好的道德在短期内自发形成。在大力狠抓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市场环境、文化因素、法律环境等我国会计所面临的特殊环境,要求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纳入法规体系。
  (1)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利益是市场经济的首要原则和基本准则,道德与利益有着本质上的相关性。
  把“会计人”看作现实的人,现实中的人,在自我道德约束下是可以追求适度利益的。因此会计人员对会计程序、会计报告、会计数据等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选择,为企业谋求利益是合理的,也是被容许的。特别是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出现矛盾时,由于利益的驱使,会计人员会在法律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因此,靠会计人员“内心信念”来约束其行为的合理性,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并且,在会计活动中,牟利的动机要转化为经济效果,还必须借助实现动机的手段。这些手段在许多方面不同程度地要受道德的制约。竞争是市场机制实现的主要途径,健康有序的竞争需要各种必要的市场规则,这些规则中体现着维持有序竞争的种种公正道德,体现着道义信念与谋利动机的并存,并通过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因此,通过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制化既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一种补救方法。
  (2)我国庞大的会计队伍要求法制化。我国的会计人员数量之多是有目共睹的,但数量多并不意味着整体的素质也很高。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中,一些人的个人素质并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训练。这么一支大队伍,仅仅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职业道德”是不行的,根本起不到一种强制的约束作用,最终能否管好还需要打一个问号。要想使大家都能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会计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还要依赖“法律法规”来实现。法律是严肃的,具有强制性和刚性,对任何违法行为都会严厉制裁,对会计人员具有威慑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人员明白其身上的责任和后果的严重性,从而有效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发展。
  (3)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对会计问题的许多处理有时很大程度上要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职业判断体现着他们的价值趋向,而价值取向则会受到他所接受的文化的影响。
  我国的家族文化对我们的影响是很深的,这也必然影响到企业文化和企业会计人员的价值取向。每个企业就是一个“家”,其主要负责人是“家长”,职员(包括会计人员)是“家庭成员”。会计人员的物质利益依赖于家,他的行为、价值取向必须和“家长”趋同一致。会计人员进行会计选择时,一般也遵循这个原则,使自己不致被排在外,有可能违背职业道德做出不真实的选择。因此,为打破这种传统家文化的阻碍,以利于会计人员做出真实的选择,需将规范会计行为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法制化,利用强制力保护会计人员的利益,并打破“家”对会计人员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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