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颖 时间:2014-01-03
摘要:在瞬息万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下,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日益猖獗,也给审计监管部门加强对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借鉴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博弈分析模型,分析了审计失败与激励机制及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并为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的发生,改进当前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和建议。
  关键词:审计失败;激励;惩罚;博弈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为了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丧失基本的执业独立性要求,迎合被审计单位财务造假、歪曲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虚假鉴证或虚伪陈述,最终导致有预谋的“审计信息失真”行为。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利益,通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在财产所有者面前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审计师也必需得到最基本的自利要求的满足(市场条件下一般假设理性经济人是自利的)。在市场条件下,由于多方力量对比的悬殊,审计师一般处于买方市场,客户可以在大量的事务所中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事务所,决定审计师的聘请和辞退以及支付审计费的多少、决定审计师的工作条件和可以接近的信息等,这使得客户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当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加剧时,力量的天平显然对审计师不利,当管理当局与审计师之间的利益达到均衡时,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产生。审计师发表的不公正的审计结论,对报告使用者及决策制定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本文借鉴经理人行为博弈模型,分析了审计失败与激励机制及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为缓解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的发生,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提出了建议。
  二、博弈模型
  按照审计师发表不同审计意见对报告使用者产生作用的不同,可以将审计师的行为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和发表不干净的审计意见。干净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不干净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违背审计职业道德,为满足自身利益的需求,发表的不符合实际状态和情况的审计意见。
  设审计师正常行为,发表干净审计意见与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发表不干净审计意见与报告使用效果π之间呈线性关系:
  π=at-af+θ①
  其中at为正常行为,审计师发表干净审计意见,af为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审计师发表不干净审计意见。θ为不确定因素对报告使用效果的影响,设其E[θ]为0。
  对于审计师面对会计舞弊发表不公正审计意见,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惩罚措施加以监督和控制,设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被发现的概率为P,即一旦达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会以P的概率被监管部门发现,并且给予一定的惩罚F(af),设惩罚力度与所发现的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水平成正比:
  F(af)=Faf②
  F为惩罚力度系数。将监督力度与惩罚国度的乘积PF定义为综合监督惩罚力度。
  监管部门对审计师行为进行监督控制,需要付出监督成本C(P)。设监督成本函数满足P=0时,C(P)=0;P=1时,C(P)=C0/2>0,且C'(P)>0,C''(P)>0。其中C0为监督成本系数。设监督成本函数为:
  C(P)=③
  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会给审计师带来一定的违规收入,设其违规收入Sf为:
  Sf=Kaf④
  K为违规收入系数,为了分析简化K取1
  假设审计师的报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固定工资,另一部分为与所审业务质量相挂钩的激励工资,即:
  S0=ω+γπ⑤
  ω为审计师的固定工资;γ为提成比例;π为报告使用效果予以数量化所代表的收入水平。
  则审计师的总收入为:S=S0+Sf
  审计师最大化其期望效用等价于最大化其期望实际总收入,即:
  maxE[V]=E[S]-c(at)-c(af)⑥
  c(at)=:c(af)=
  c(at)为审计师正常审计的审计成本,b为正常成本系数;c(af)为达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所需的成本,bf为联盟成本系数。
  报告使用的期望效用为:
  E[U]=E[π]-E[S0]-C(P)+PF(af)⑦
  三、博弈分析
  审计师行为选择与监管部门监督博弈过程如下:
  第一,监管部门与审计师签订相应的报酬激励合同,并建立一定的监督惩罚机制,审计师熟悉这一监督惩罚机制的各种环节。
  第二,审计师根据报酬合同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机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期望收入最大化)出发,选择自己的最优行为A。
  第三,监管部门以审计师的行为选择为依据,采取报告使用效果最大化的审计激励措施和监督惩罚力度。
  双方的博弈过程如下:
  给予审计师的激励措施如⑤所示;审计师根据激励合同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机制选择自己的行为A=(at,af),使其期望效用最大化,即:
  maxE[V]=ω+γ(at-af)+ af-PF(af)-⑧
  其一阶条件为:
  =γ-bat=0
  =1-γ-PF-bfaf=0
  从而得到审计师最优的行为选择A*为:
  A*=at*,af*=,max,0⑨
  从审计师的行为选择方式可以看出,监督惩罚的力度越大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形成的可能性越小,当PF大于1-γ或等于时不会形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由此将1-γ定义为监督惩罚力度的临界值。
  情况一: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力度大于或等于1-γ
  根据审计师最优行为选择方式,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不会形成,为使报告使用效果最大化,监管部门的选择为(γ,PF):
  maxE[U]=E[π]-E[S0]-C(P)⑩
  s.t. ω+γπ-c(at)?莛ω0,
  {at,af}={,0}。
  ω0为审计师最低利益需求。
  解得:γ=1,P*=0。于是(PF)*=0。说明,激励机制越强越好,当将一项审计业务包干到个人时,监管部门不用进行监督控制。
  情况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力度小于1-γ
  同样是报告使用效果的最大化问题:
  maxE[U]=E[π]-E[S0]-C(P)+PF(af){11}
  s.t.ω+γπ+af-PFaf-c(at)-c(af)?莛ω0
  {at, af}=A*
  解得:γ=1,P*=0(PF)*=0两种情况的结果完全一样,但当γ给定时,重新求解{10}则,(PF)*=1-γ并且<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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