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颖 时间:2014-01-03
  四、监督惩罚力度分析
  {11}将的约束条件代入目标函数,另一阶导数=0,可得:
   P*={12}
   P*F=<1-γ{13}
  P*F为在给定审计报酬激励方式及惩罚力度条件下,审计最优综合监督惩罚力度。
  对审计最优综合监督惩罚力度求一阶偏导数:
  <0,<0
  <0,说明P*F与审计报酬激励方式表现为负相关关系,当监管部门以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形成为目标时,审计最优监督惩罚力度与审计报酬激励程度可以互为替换,增加审计报酬程度,相应的监督惩罚力度可以降低;同理,减少审计激励报酬程度,监管部门就必须加大对审计行为的惩罚力度。
<0,说明P*F与审计监管成本同样表现为负相关关系,特殊地,当没有监管成本时,即M0=0,代入博弈模型中:
  P*=1,γ=1
  将其代入审计师最优行为选择式中,审计师的最优行为选择为{at*,a*f}=,0
  说明审计师的最优行为选择是不进行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此种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审计监管成本比较大。
  四、结论
  本文利用了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博弈模型,分析审计师激励报酬、审计师的行为选择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之间的关系,得出:为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的形成或弱化其强度,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应当加大当前的监督与惩罚力度;同时我们发现,监督力度与审计报酬激励程度可以互为替代,最优的监督惩罚力度随着审计报酬激励程度的增加而减少,当将某项审计业务具体包干到个人时,理论上证明不需要再对审计行为进行监管;如果审计监管成本非常大,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为信息决策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是审计界一直关注的问题。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在利益的驱使下,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的发生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引入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分析博弈模型,对审计师行为选择以及监管部门监督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相应的理论上的指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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