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作者单位是行政事业的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融合浅析
摘要:建设效益财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新时期新阶段对财政干部和纪检干部提出的新课题。在这一课题的引导下,财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共同推出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正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如何稳步有效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成为当前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倒重来,还是进行合理有效地融合?笔者尝试作一个探讨性思考。
关键词:会计集中合算 国库集中收付
一、什么是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
会计集中核算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收付资金、统一调配资金的管理形式。行使了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同时对国库来说,它还行使了一部分支付功能。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注销银行账号,其各项资金的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具体讲,就是要达到一个目标即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一个基础即改革传统账户体系。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抓好两项改革即支出支付方式改革和收入收缴方式改革。
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关系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两项制度改革的管理主体相同,都是财政部门;
2、两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基本一致,都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
3、两项制度改革的形式基本相同,都要求取消单位账户,建立集中管理的单一账户体系,并且其改革环节体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4、两项制度改革的前提基本一致,两者都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主体资格。并在此前提下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
5、两项改革的作用相同,即两项改革在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等方面具有很多相同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区别
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改革,它们之间虽然有以上联系。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核算主体不同。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单位只设报帐会计,其核算由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由于单位的预算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主体资格“三权”没有改变,所以核算的主体依然是单位,只是财政部门代理记账。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核算主体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财政部门,表现为以政府会计为主体。尽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把过去许多由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改为财政会计核算,但主体没变,只是范围扩大,也没有代替单位会计。
2、账户设置不同。会计集中核算是通过在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过渡性账户的方式,财政资金先拨付到过渡性账户上,待预算单位用款时,再从过渡性账户上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中间环节。国库集中收付是通过设立零余额账户实现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不经过中间环节,不在任何账户上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