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高校会计委派制
但委派会计的具体职责与权限应根据学校委派的侧重点和派往单位的情况而定,同时还需要根据委派会计的责权确定业绩考核标准,以充分保证委派人员有理、有据、有节地独立开展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工作。
四、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建议措施
1.营造会计委派工作的外部环境。要想使会计委派制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各高校必须提高被委派单位管理人员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使他们理解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和目的,让其觉得被监督并不是一件坏事。同时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当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应从学校的具体情况出发,需要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高校财务部门要努力改变过去那种重监督、轻管理的做法,详细规定适当的委派制形式,明确委派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要建立双向监督与双向负责的机制。一方面,在尊重被委派单位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保证委派会计人员支持配合被委派单位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被委派单位也要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使他们的一切行为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制度。高校应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对委派目的、委派范围、委派单位、被委派会计人员、被委派单位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以及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定期报告制度等进行明确和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会计委派效果,充分发挥其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形式将职责和权限进行界定为委派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和保障。
2.提升会计委派人员的内在能力。完善会计委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机制。会计委派制对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求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重要件。可以建立“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委派会计的考核应包括对其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理顺会计委派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会计主管机构除了要考核会计委派人员的个人有关情况外,还应重点考核其财务管理能力、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能力等。会计主管机构定期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可以每年考核1~2 次,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有重大贡献者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的建议。加强会计委派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委派会计处在业务第一线,不仅知识面要宽,而且要随时掌握新的知识,特别是近年来会计制度变化快,每年出现很多的新东西,因此,会计主管机构每年要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知识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3.委派人员与接受委派单位的关系问题。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与接受委派单位之同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双方都要及时调整角色,正视彼此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作用的存在,积极发挥这种作用的正面效应,努力消除负面效应,避免双方对立起来。因为财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虽然不属于同一部门的人员,但仍同属于学校这个大团体,具有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
4.会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会计委派制的监督职能与服务职能是辩证统一的。服务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因此,委派会计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既要对学校负责,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确保资金真正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又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坚持为接受委派单位服务,使会计委派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总之,委派会计的推行有利于高校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实行随时监控,及时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有利于全面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建立新的财务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财务收支的稳定性、规范性、效益性,必将发挥积极作用。会计委派制的不断完善,将给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