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透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方乐 时间:2014-01-03
 3.3 完善会计人员的考核监督体系,创新会计职业教育的培训形式。正如上文所言,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十分重要。但是,由于岗位的特殊性,社会和单位也要加强对在岗人员的考核监督。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他们的账目是否清晰、相关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要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考核监督体系,并以此作为他们职业晋升、待遇提高的主要依据。尤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要予以高度关注。过去一段时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错误倾向。因此,要强化会计人员继续学习的动力机制,将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结合起来,提高他们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认真选择培训教材,针对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的不同情况区别甄选;要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训机构与师资选择的要求和标准必须细化;把好培训的考核关,根据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培训什么考核什么的原则,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只有真正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会计管理工作才能继续向前改革。
  3.4 要重点加强会计委派制的试点推广工作,巩固既有成果,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由于会计委派制的根本效果很难用定量分析法进行衡量,实践中也缺乏足够的材料支撑,因此当前学界对会计委派制的适用范围和功能作用还没有达成普遍共识。但是,会计委派制在实践中得到的应用本身就证明了这种制度的潜力和生命力。第一,从制度上厘清委派单位和被委派单位的权责关系。建立完善委任会计的任职和职务升迁、定期轮岗制度等,消除委派会计工作的后顾之忧。第二,从法律层面规范会计委派制。要抓紧制订出台会计委派方面的法律,为会计委派制提供法律支撑。同时,对《会计法》中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将制度细化为具体的规则,指导现实生活。另外,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会计制度规定的条文与会计委派制的实践结合起来,根据现实需要修订相关法律。第三,完善对会计委派制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会计委派制的公信度和透明度。要面向全社会选拔、招聘合格的会计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并将全过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被委派人员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无愧于派出机构的教育和培养;要建立灵活多样的奖惩机制,表现优秀的要予以精神和必要的物质奖励,表现太差无法胜任工作的要予以调整。第四,要科学界定委派人员职责和权限,划定权力行使空间和工作范围。只有坚持责权利的统一,才能最大限度挖掘会计委派制的制度潜力。第五,建议设立独立的理财部门,把理财活动和单位本身的会计工作分开。目前国内很多大中型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理财部门,取得了不错的反响。如此一来,会计部门就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进行会计工作,对经营管理者形成有效制约。同时,顺应当前管理需要,增强企业在理财活动中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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