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诚信体系建立的有关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11-17
4. 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管。内部监管因为人员缺乏、没有独立性等原因,没有起到实质作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审计完后并没有第三方进行认真负责的复查和审核,很难从根源上杜绝造假。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第三只手来进行有效地监管。
5. 会计制度的局限性。一是会计原则本身为金融会计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本,从而发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能够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光来制造虚假业绩,另外主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像的空间。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金融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跟着经济的飞速发铺,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呈现,使原有的会计轨制、会计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订及公布,这在客观上呈现了一个“合规”的造假时段。
三、建立金融会计诚信体系的几点建议
1. 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管,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问卷调查表的第9题为“您认为目前假账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毒瘤’,主要原因是什么”,有75%的人选择“企业当头的要‘业绩’”。而在第10题“您认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体因素是”中,有60.58%的人选择“单位负责人”,仅有5.79%的人选择“一般会计人员”。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着领导权和管理权。也就是说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在这种从属关系下,会计人员所遵循的职业道德能否进行和所遵循的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单位负责人。如果单位负责人向会计人员施压,会计人员很难长时间保证会计信息的绝对真实。说到底,会计还是附属于公司的上下级部门而不是单独独立的审计部门,作为附属品而没有独立性,怎么能独善其身?
2. 建立多重有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府监管。很多人都认为已经有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而且又都是政府部门,之间也有协作,为什么还要说“建立多重有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府监管”?据笔者了解,税务部门的检查主要有四个方面:收入方面、成本方面、费用方面和缴税方面,而这些检查还是以公司的账本为依据,也就是说税务部门是从公司的成果上监督而不是过程方面。工商部门主要是查注册资本,就是看你有没有抽资行为,也不涉及做账。所以这里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仅要以账本为依据,还要从多方面进行监管。
3. 引导司法介入,加大失信、犯罪惩罚力度。前面已经探讨过,对于造假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也是微乎其微,极其有限的造假代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造假的层出不穷。如果加大惩罚力度,增强法律的震慑作用,不仅仅要增强对个人的处罚,更要加大对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甚至可以因此处罚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负责人,从源头上减少造假的动机。
4. 补充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诚信档案,加强行业自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还在建设完善中,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会给会计人员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在利益面前,在诱惑面前,会计人员是否能抵挡得住,是否能遵从职业道德,就要看会计人员自身。不论是普通会计人员还是注册会计师,这时候都要加强自律。所以我建议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从内部提升抵御力。同时对每一位会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建立诚信档案,真实的记录每人的诚信情况,档案将随其一生,从外部给予会计人员自律的动力。
5. 全面推进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会计的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根基。会计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全面推进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作为整体一部分的金融会计,在这个良好的土壤里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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