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林业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3林业企业信息化水平综合评价
由于林业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中,存在定性指标,因此可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3.1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是对每个指标在整个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的数量表示。权重确定合理与否对综合评价结果和评价质量将产生决定性影响。由于林业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庞大。因此可采用层次分析法(AHP)。
选取两组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权威专家,其中一组专家根据各指标在林业企业信息化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另外一组专家根据各指标在企业信息化中的重要程度,对各指标按百分制进行赋值,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综合两组专家的意见,初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组织专家研讨会,最终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2林业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计算
将各参数与标杆库中对应参数比较,可以得到一系列标准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尸‘二V /S.,
式中:尸:—第i项指标标准化得分;
V—第i项参数统计得分;
S—标杆库中对应参数标准值。
将计算出的标准得分加权处理,则可得到该企业的信息化指数,计算公式为:
S,二艺p:·W,
式中:5,—信息化指数;
尸:—第i项指标标准化得分;
吼—第i项指标的权重。
信息化指数用于林业企业确定自身的信息化水平高低,而指标标准化得分则用于被测企业对比参照,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发现企业自身问题,为其今后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
本指标体系反映当前林业企业信息化的特点和现状,具有一定的时限性,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林业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和决策部门的政策取向的改变,指标体系中某些指标和指标评判标准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的应用中,需要根据这些变化对指标体系和评判标准进行调整,使指标体系能更好地反映企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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