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有企业代理阶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完善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从以上分析看出,要完善国有企业代理阶层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要设计合理的报酬结构,在制度上创新;另一方面应积极为分配方式的改革创造相适的环境,在转换政府职能、培育经理市场、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配套改革。
四、规范对代理阶层的监督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既要重视激励机制的强化,同时又要重视规范国有公司监督约束机制。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对代理阶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形成的内部约束;另一方面是通过外部力量如股票市场、经理市场、产品市场等的竞争形成外部约束。
加强公司的内部约束,首先要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相互制衡的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约束机制。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掌握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和对经营者的任免权;总经理受董事会的委托,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行使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力;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活动,并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而如果股东对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治理绩效不满意,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卖出股票,即所谓的“用脚投票”,或是发起或响应控制权市场上的代理权争夺,转让股权并使之集中,改选董事会,并对代理阶层进行更换。可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其监督制衡作用,是加强代理阶层约束机制的一个关键。
另外,事先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也可以有效防止代理阶层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如建立后期审计制度,对代理者离任后企业的现实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在任期间无重大决策失误或欺诈行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制度还尚待规范。
在加强企业内部约束的同时,还应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外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主要有经理市场、股票市场和产品市场。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经理市场中,市场拥有对经理的充分信息,经理人员能够在企业间和企业的不同岗位上根据自身的条件自由流动,其薪金由市场所决定。这种经理市场给企业内部的代理阶层以两种压力:一是其现行的职位可能会被经理市场中的一个更有能力的经营者所取代;二是若其经营不善,其市场价值会降低,甚至面临被解雇失业的危险。市场的优胜劣汰制能促使企业的代理阶层追求对所有者有利的经营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获利水平和企业价值。完善的股票市场能有效地向股东提供公司经营信息,这样股东就可以对公司经营业绩作出评价。如果众多股东对公司业绩不满意,“用脚投票”,就会使股票价格下降甚至导致敌意接管,这样在职经理就面临被解雇的危险。这种被接管、被解雇的威胁,促使代理阶层为保住职位而努力工作,从而具有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另外孟商品市场的竞争也会形成对经营者的压力,反映出经营者的营能力。相反,若产品市场是垄断的非完全竞争的,经营者就会感到压力不足,因为垄断使他们很容易获取利润。在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中,由于国有股权多重代理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内部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因此,应特别注重发挥市场竞争对企业代理阶层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