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年薪制应“缓期执行”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赖秀林 高林远 时间:2014-06-01
  目前在我国国企所实行的年薪制,使得现职的国企经营者成为近阶段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但随着国企产权改革的深人,产权核心问题的最终解决,国企经营者选择机制市场化,现职的相当一部分国企经营者将被迫离开岗位,他们又成为改革的受损者,从而成为改革的阻力。由这个利益群体所产生的对改革的阻力将比二十几年改革中所遇到的任何阻力都要大,改革也必将为此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因为现职的国企经营者均是由党政官员任命的,他们同政界有密切的关系,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千丝万缕。他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着社会的大部分经济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国企改革的导向者、政策的制定者或影响者,我国当前存在的党政官员腐败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利益群体的“寻租”行为所导致。一旦改革触动到他们的利益时,由这个具有特殊社会地位的利益群体所产生的阻力,对改革的破坏将是灾难性的。前苏联经济改革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来自经济界和政界权贵们的巨大阻力所导致的,而且最终导致了前苏联的解体。
  四、导致“寻租”现象的进一步蔓延,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传统计划经济的最大特征就是政府控制社会的一切经济资源,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政府已在很多经济领域逐渐退出,社会经济资源改由市场机制的自动配置。但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这种退出只是形式上的退出,政府还在很大程度直接或间接控制着社会经济资源,控制的结果就是经济领域向政界的“寻租”以获取低于市场正常成本的经济资源。在市场经济实行的初期,主要是民营企业为争夺经济资源对政界的大规模“寻租”。由国有企业产生的“寻租”行为仅仅是为了经营者个人职位、名份问题,为企业本身争夺经济资源的而进行“寻租”的愿望不是很大。但在实行年薪制后,由国企产生的“寻租”行为将会急剧扩大和蔓延,原因是:
  1.谋取国企经营者职位或保住现职的愿望比以往更为强烈。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分配模式中,国企经营者收人中的合法部分并不高,很大一部分收人是非法的。他们既不敢露富,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获取非法财富,即使获取后也是提心吊胆。但实行年薪制后,他们绝大部分收人合法化了,国企经营者职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有吸引力。由于国企经营者选择机制上的非市场化,使得“寻租”有了肥沃的土壤。在巨额年薪的诱惑下,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积极“寻租”。
  2.为了使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而进一步“寻租”。年薪制通常由两部分构成即由薪金收入和利润分享,即S=,式中a为按劳分配的年固定薪金,是利润指标,是分享系数。这种设置应该说是很科学的,它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经营积极性,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国企经营者就会在上式中的上下功夫,按理说,这是无可非议的,既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利益,同时又实现了自己的收人最大化,两全其美。但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顶多只能算是个半拉子市场经济,政府还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社会大部分经济资源。国企经营者为了做大上式中的,不是通过正常的努力实现,而有可能是通过对政界的“寻租”实现,因为他发现“寻租”成本比市场成本低得多。
  五、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
  国有资产的流失一直是全社会关注问题,最近的“郎顾”之争,其争论的焦点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谁是准非姑且不论,但国有资产在流失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国企改革过程中曾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流失,每次流失均是因对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改革而引发。如果目前在我国仓促实行国企年薪制,必将引发又一次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