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于公司治理的企业安全评价——以我国钢铁上市企业为例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最后对上市钢铁企业安全状态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得出的因子综合得分为:
通过实证分析,最后得出25家钢铁上市企业安全状态的综合得分,见表4。
(三)结论分析
根据对我国钢铁上市企业安全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以下特点:
(1)钢铁企业整体安全水平不高。只有30%左右的企业安全水平在平均水平之上,这表明少数企业安全水平较高,而多数企业安全水平较低,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2)企业的安全水平不平衡,中央管辖的国有企业整体高于地方管辖国有企业。四大钢铁央企均排名在前十位,宝钢、鞍钢和河北钢铁位列前3名。
(3)钢铁企业发展不全面。从表4中可以看出,只有少数企业在3个公共因子方面发展均衡,大部分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例如宝钢在董事因子上得分很低。因此,各钢铁企业应从实际问题出发,在制定企业安全策略的时候,切实分析影响企业安全的主要因素,这样才能真正提升钢铁企业安全水平。
四、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钢铁上市企业安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可以看出,为保证企业安全,企业在提升公司治理各个方面的能力上还有待加强,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完善董事会制度。鼓励加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对关键问题的否决权,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建立合理的管理层年薪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使得管理层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2)鼓励兼并重组,提升企业规模经济效益。规模大的企业往往能够吸引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相互的促进合作,能提升企业获取和使用资源的效率,使企业生存与发展更有保障。
(3)提高政府对提升企业安全的政策指导作用。政府对推动产业发展,改善产业内企业生存发展环境方面作用巨大,应该使各级政府之间保持利益一致,促进产业内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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