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余虹 时间:2014-06-01
  二、完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优化股权结构,防止“内部人控制”
    我国现代企业大多数由国家或国有企业法人控股,股权过于集中,股权结构比较单一。以国有投资主体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许多企业形成的“内部人”集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的权力垄断系统。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得内部人在缺乏制约机制的情况下,自觉或不自觉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要改善我国现代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要逐步引导企业中第一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创造条件,减持企业的国有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国有股比重下降,有助于真正建立股份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削弱权力垄断或行政命令对企业干预,减轻对市场诚信公平、自由公正秩序的损害。优化现代企业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构造一个建立在财产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基础上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降低代理成本。通过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最终形成一个能发挥资源的有效配置的控股权市场,推行管理层收购,是避免内部人控制的强有力手段,能够强化管理层对股东利一益的保护。
  (二)完善董事会制度,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
    我国现代企业虽然都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但对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董事会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作为联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纽带,董事会必须保持相对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内部经营者,但我国企业董事会成员基本上是由内部董事组成,近年来,虽然现代企业都按照要求相继引人独立董事,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独立董事发挥的作用并不理想,因此完善董事会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董事会构建机制,将董事会建成真正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机构。总结近几年公司控制结构变迁的特点,针对大股东一股独大或企业最终控制人试图通过一致行动、差额投票权、多重塔式持股、交叉持股等手段控制公司而有可能出现侵犯中小股东权益、损失企业长远利益的现象,优化董事提名机制、董事会形成机制以及董事责任追究与免责机制,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公司治理链中的一个独立履行权利,承担责任的机构。
    2、从人员配置上割断董事与经理层的脐带,保证董事会成员的相对独立性。董事会的作用在于选聘高管人员、考评并更换不称职的管理者,行使决策权并代表股东监督经理层。如果董事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叠,董事会一与经理层的分设完全是为了应付法律,而未体现公司治理法规所体现的制衡机制。人员重叠的结果必然是裁判员兼运动员,经理人员自己监督自己、自己评价自己、自己考核自己,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制衡就名存实亡。董事会成员独立于经理层才能为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框架的制定者、监督者和最高执行者,发挥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提供权责利划分的保证。
    3、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视激励与约束机制,二者在实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鉴。具体来说:约束方一面,一是合理的授权控制,内部控制实质上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行为的控制,要把岗位的责权利严格确定下来,使员工的丁作在制度的约束中进行。二是要建立适时的监控系统,让不称职的员工离开其岗位。三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这是企业内控制度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激励方面,应借鉴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引人相应的激励措施进人业务执行层,提高基层人员参与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具体来说:一是利一学的目标管理。要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工作目标的制定,并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员工,这样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使其主动维护企业的各项制度。二是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业绩考评机制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对普通员工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岗位安排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