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特征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实证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国柳 时间:2014-06-01

    【摘要】 文章利用修正的Jones模型来衡量样本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并建立模型研究在不同竞争性行业中盈余管理的差异性。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在不同竞争性行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文章还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特征与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性与盈余管理不存在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与盈余管理关系在竞争性不同的行业中存在明显的差异。
  【关键词】 董事会特征; 盈余管理; Jones模型; 行业竞争性差异
  
  一、引言
  
  要解决中国企业盈余管理问题就必须根据中国企业情况进行研究。在我国,由于很多上市公司来自国有企业,行业间发展受政策等影响不同,明显存在行业竞争性差异。因此,提出对竞争性不同的行业进行盈余管理程度的研究及对其进行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是有基础的。通过盈余管理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笔者已知国内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是否存在、动机和手段上,而对盈余管理的产生、存在的内在动因研究尚处理论探索阶段,而对于中国特有的国情,在行业竞争性差异较大的基础上对盈余管理的研究还相当少。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董事会作为一种控制工具,处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顶端,在公司治理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良好公司治理的关键就是有一个运行良好的享有声誉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核心的董事会。就会计方面而言,董事会是财务报告的监督主体。经理编制的财务报告需要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后,由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董事会全体要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董事会的好坏,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显著影响。
  (一)董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
  Jesen(1993)认为一个规模较小的董事会更容易发挥监控职能,而规模较大的董事会更容易被经理层所控制。Beasley(1996)发现董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正相关,即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加,盈余管理发生的可能性也增大。国内方面,孙艺峰等(2002)认为董事会规模过大是ST公司董事会治理失败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并没有设立专门职能委员会,董事的分工并不明确,董事会规模过大会出现董事间沟通、交流、协商的困难。综上所述,规模大的董事会就难以监督防范盈余管理,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1):董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负相关。
  (二)独立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
  Beasley(1995)指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所占的比例显著地影响了盈余管理的发生率,独立董事越多,盈余管理发生率越低。而国内王立彦、刘军霞(2003)在对A—H股财务信息差异分析中也发现了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与A股盈余管理活动显著地负相关;刘立国、杜莹(2003)以因财务报告舞弊而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执行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越大,公司越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董事会的构成将会影响一个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董事会越独立,监督效果越好,董事会中内部董事越多,董事会的监督效果越差。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2):独立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负相关。
  (三)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与盈余管理
  通常认为,董事会更经常召开董事会议可能会更好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使经理层依据股东利益行事。但另一种观点认为,董事会行为可能会相对被动,常是在公司出现问题时被迫从事较经常的会议,而并不是用于事前的改进公司治理的一项措施。也就是说,董事会议多了,可能是由于公司出了问题,而这时,董事们与经理层合谋进行盈余管理以便于解决问题的可能较容易出现,何况中国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还比较多。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3):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与盈余管理正相关。
  (四)两职合一性与盈余管理
  在国内对治理问题的众多规范论述中,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往往被认为是阻碍公司绩效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证监会也把总经理与董事长的两职分离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公司的大部分经营决策权就会归于同一人手中,不利于公司内部的民主。除了董事长之外,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得公司实际的控制权,无法对董事长所作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公司董事长由于各方面的利益驱使就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4):两职合一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五)行业竞争性因素对盈余管理影响分析
  陈晓、江东(2000)已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绩效进行行业竞争差异性研究,刘凤委等(2007)也对薪酬契约的行业竞争性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表明行业竞争性差异对公司现金持有量、对公司业绩等均产生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处于不同的地域环境,行业间发展极不平衡,可能受到不同地域政策的影响等。为了考察在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信息是否也存在行业竞争性因素,提出假设(H5):公司治理相关因素对盈余管理信息的影响随着行业竞争性不同而不同,即董事会特征变量与盈余管理关系存在行业竞争性的差异。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是基于行业竞争性差异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区分竞争性差异的行业,研究中引入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①(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简称HHI),通过计算不同行业的HHI值,来将行业样本进行竞争性划分。HHI是指一个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收入或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用来计量市场份额的变化,即市场中厂商规模的离散度,在研究中常将它用于表示行业的竞争强度②。本文采用一个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来计算HHI指标。
  当独家企业垄断时,该指数等于1,当所有企业规模相同时,该指数等于1/n,故而这一指标在1/n~1之间变动,数值越大,表明企业规模分布的不均匀度越高。理认上认为,HHI合理反映行业的市场集中程度,可以大体反映行业的竞争情况,HHI越大,表示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垄断程度越高,反之亦然。本研究中用HHI指数来衡量我国上市公司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通过计算整理得到2005—2008年我国上市公司不同行业的HHI指数,如表1所示。
  按照美国政策实践中的一般标准为:HHI值大于0.18的为高度集中,HII值在0.10和0.18之间的为适度集中,HHI值在0.10和0.05之间的为集中度偏低,HHI值在0.05以下的为集中度过低。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时间不长,还不成熟,笔者将HHI划分为三个层次:HHI值大于0.15的为高度集中;HHI值在0.05和0.15之间的为适度集中;HHI值低于0.05的为集中度过低③。根据分析,将行业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竞争不激烈的行业(研究中用垄断行业表示),包括B类、G类和L类企业;第二类是垄断竞争的行业,包括A类、制造业中的C3和C4类、D类、E类和F类;第三类是相对激烈竞争的行业(研究中用竞争行业表示),包括制造业中C1、C2、C5~C9类,H类和K类企业。研究中将行业进行竞争性划分只为说明竞争性差异而并非指行业就是垄断或竞争的,后面将围绕垄断、垄断竞争及竞争行业这三个分类来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选择2006年至2008年期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初选样本。考虑到金融保险行业上市公司同其他行业相比较特殊,故剔除掉所有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剔除掉全部ST、*ST、S*S、SSTT及PT上市公司;剔除掉B股。考虑到取数的完整性,在具体研究时,剔除掉2006—2008年数据不完整上市公司,最终确定的样本是1 086个。样本数据来源于国泰安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