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结算的理论与模式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2.财务公司模式。集团财务公司是以集团公司为主出资组建,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公司。具体作法是以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名义成立资金结算处,要求各子公司尽量将“乱”设的账户逐步转移到财务公司开设,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各子公司的结算业务,由财务公司总经理负责集中结算的运作管理,纳入集中会计监控体系的各子公司的会计业务由财务公司处理,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直接在财务公司内完成,对外业务则先通过财务公司再与商业银行办理。财务公司的结算功能与设立财务计算中心基本相同,集团内部的结算都通过财务公司来办理,既减少了资金在途,又方便了企业结算。另外财务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功能和服务手段,在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运用吸收集团成员存款、同业拆借、外汇及有价证券交易、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为企业集团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通过多品种系列化的金融服务,较好的解决了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不同的资金需求,弥补了缺口,有效发挥了金融调节作用。
3.银行代理模式。银行代理模式是由集团财务部各下属企业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并与当地银行签署账户操作管理合同,当地银行定期与集团财务部保持直接联系,提供各种重大银行业务记录。通过银行实行集中结算的模式虽然能够达到实施监督的效果,但是该模式容易产生大量的沉淀资金或者引起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的不合理占用。此模式适合下属企业分布于不同区域的集团公司。
4.局域网模式。局域网结算模式主要是在集团的财务处和各分支机构建立局域网的基础之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当下属公司需要资金时通过网络向总部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将款项拨给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开立两张信用卡,一张属单位,一张属负责人),业务完成后通过网络录入,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可通过特快专递发送集团本部,总部对网上录入内容与发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对原来划拨的款项实行多退少补。
三、建立健全企业集团集中结算需要处理的问题
1.加强管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在思想方面要认识到资金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每一个人都负有责任。
2.完善控制体系。建立以全面预算管理及其他业绩考核制度作为结算规定的目标、内容和标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与工资考核挂钩,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警,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的监督控制体系,使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行;通过内部审计保证结算过程中流转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以提高结算的效率,保证及时提供结算信息。
3.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弱化了传统会计的工作,要求其了解计算机的软件设计和硬件配置,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相关支持,因此须具备综合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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