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技创业企业所有权安排特点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第二,创业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具有状态依存性。经验研究表明:如果企业业绩很好,外部投资者放弃控制权,只保留现金流量权;随着业绩水平的降低,创业者持有的控制权降低,而外部投资者持有的控制权提高;当业绩水平很低时,外部投资者得到全部控制权。这个特点指的是控制权在外部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的分配,随着企业的状态变化而变化,是针对状态而言的。按照Aghion-Bolton(1992)模型,科技创业企业的价值有两类:不可证实和不可转移的私人利益(只能属于创业者)和可证实的货币报酬。创业者不仅对货币收益感兴趣,也能从管理企业中得到私人利益;而外部投资者只对货币收益感兴趣。因此,创业者和外部投资者存在着利益冲突,解决利益冲突的方法是合理安排控制权。创业者控制总是有效的,但不总是可行的;外部投资者控制总是可行的,却没有效率。最优的控制权安排能够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这里的企业价值等于创业者的私人利益和企业的货币收益两个部分之和)。在业绩好时,创业者控制既有效又可行,企业应由创业者控制。在业绩差时,创业者控制虽然有效,但因不能满足外部投资者的参与约束而不可行。为了打破外部投资者的预算平衡,企业应该由外部投资者控制,虽然存在着一定的效率损失,但此时的效率损失是最小的。因此,业绩好时由创业者控制,而业绩差时由外部投资者控制的相机控制权分配是次优的合约安排(朱心来,2006)。
结论
由于科技创业企业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和高能性,克服外部性对科技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安排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而使这类企业的产权结构表现出很大的特殊性。根据创业企业生产要素的产权特征,这类企业产权结构的安排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创业投资合约中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分配是独立的,需要分开决定。由于在创业家和创业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代理问题,解决这些代理问题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第二,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安排具有很强的相机性,有两个方面的体现:一是企业的现金流量权安排具有很大的相机性。二是企业的控制权安排具有相机性。采用这种相机性控制权安排,一方面尽可能使创业家得到较多的控制权利益,满足其对控制权的追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创业家保持持续的压力,对其形成一定的约束。第三,控制权安排是科技创业企业产权结构的核心。除了具有相机性以外,科技创业企业的控制权安排中创业投资者具有较多的控制权,创业者向创业投资者转移较多的控制权不仅是他显示企业质量的信号,也是创业投资者发挥对企业监督职能所需要的。
参考文献:
1.张永衡.风险投资与产权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Hart,Oliver.Financing Contracting.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01
3.Dessein.Information and Control in Alliances and Ventures.working paper,2001
4.Aghion,P.and P.Bolton.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2
5.朱心来.风险企业控制权安排的信息经济学解释.商业研究,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