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激励理论视角下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谭禾丰 时间:2014-06-01
  2 人际关系仍然是维系校企合作关系的重要纽带,校企合作关系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校企合作规范性的另一含义是从合作的外部环境来讲,指校企合作是否有强有力的外部制约,包括是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是否能保证校企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和履行,是否能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调查显示,要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外部问题就是政府出台优惠措施与立法机构制定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目前,虽然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都认识到了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性,但现行的举措还没有对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实际作用。一方面,没有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校企合作行为没有根本的保障;另一方面,虽然有些地方通过法律法规对企业参与的行为给予一些优惠,但真正推行起来困难重重,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仍然主要依靠权力和人情关系来推动。协议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常用的契约,已经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学校的重视,但这只是一种合作双方自发形成的行为约束框架,真正能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应该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至少现在看来,我国在校企合作法律制定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激励理论概述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用来解决人的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按照形成时间及研究重點不同,可分为行为主义激励理论、认知派激励理论和综合型激励理论三大类。行为主义激励理论强调外在激励的重要性,而认知派激励理论强调内在激励的重要性。综合性激励理论则是这两类理论的综合、概括和发展,它强调必须既要注意运用外在的激励手段予以诱导,又要更注重满足客体的内部需要。 
  将激励理论引入校企合作中,可有效地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为产生激发、推动和加强的作用,从而实现企业由消极旁观者转变积极的参与者,真正实现校企合作的组织目标。 
   
  四、激励理论视角下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外部激励 
  1 创造有利于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稳定的校企关系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作为指引。因此,应在宏观方面加强政策制定,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首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定不能仅停留在认识层面,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政策,制定适用于校企双方的法规政策,明确企业、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确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定职责,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与义务,并制定专门的资金扶植政策,使政企校共同分担职业教育经费。对履行校企合作利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资金为杠杆、建立企业参与职教的投资与补贴机制,对企业的参与行为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而对于逃避责任的企业也给予明确的经济惩罚。 
  其次,政府应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并在国家《职业教育法》《劳动法》的指导下,出台校企合作教育实施条例,依据“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有关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权利、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平分教育利益,于法律范畴内形成校企合作的驱动环境。 
  此外,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对提升社会知名度的重视仅次于政府财政的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强舆论监督政策的制定。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时代要求、社会责任、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宣传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受益情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2 创新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构。校企合作涉及政府、学校、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但目前的校企合作仍然以自发性的自我发展为主导。因此,要使校企合作教育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宏观政策和微观实施细则相配套的运行机制。首先,成立由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家长为代表的综合性的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并以此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中介和桥梁,及时发布信息资讯,指导合作决策,进行沟通协调,全面监督评估,规避校企合作中的短视、盲区和不作为,使校企合作由“點对點”方式发展为“面对面”方式。其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糅合“企业”与“学校”两大主体,建立长效对话机制,明确企业在办学宗旨与定位、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校外实践等地位与职能,建立健全校企互动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主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实现校企“互动双赢”。此外,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机构协调和满足校企双方的利益。因此,政府应当扶植校企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地方政府应承担批准、监管服务机构的责任,通过资格认定来规范服务机构的准入。 
   
  (二)强化内部激励 
  1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意识,提升企业基础能力建设。我国区域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廉价劳动力资源供给充足的社会大背景使企业更多依靠廉价密集通用性劳动力而非技术升级的理念谋求发展。这种急功近利的经营理念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应通过技术升级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措施增强企业优势。因此,企业应将关注用人转变为关注培养人,积极寻求与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职业院校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并通过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和共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以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的用工需求。 
  另外,许多行业都将企业是否拥有职业培训或研发机构作为能否升级的硬性标准,企业如果没有开展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高层人员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借助院校资源来提升发展能力与科技创新能力。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非仅是接受学生就业,还应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而这必然对企业参与教育的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因此,除了提高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外,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立完善“培训师”培养制度与资格制度,优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能力。 
  2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在需求,提升职业院校吸引力。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除了外在的刺激因素之外,最为根本的动力因素来自它内在的利益需求。企业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市场实体,其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利益是获得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通过调查发现,企业更倾向于与示范性职业院校合作,因为名校能够使企业的自身利益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职业院校应全面提升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从多维度人手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以平等、双赢的理念树立起为企业补偿和服务的意识,满足企业利益需求。首先,职业学校应在分析企业发展战略、寻求企业利益切入點的基础上,加强改革,建立满足企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其次,学生是校企合作的纽带,学校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以企业与学校双赢为目标,让优质的毕业生成为学校的品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提升企业与学校合作的信心。此外,除了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吸引企业外,学校更要了解校企合作的阻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例如,职业院校应尽快成为企业的员工再培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和专业教师资源,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提供信息与技术等服务,真正在协调平衡利益的基础上,消除校企合作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