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重一大”保障机制提升国企管理水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惠红刚 时间:2014-06-01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立完善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有效机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然后从建立责任、监督、纠偏、追究、考核等五项机制入手,详细阐述了建立该保障机制的方法与策略。
   关键词:“三重一大” 制度 责任 监督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基本制度只是完成了制度建立的问题,要防范决策风险和腐败风险,提高“三重一大”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还必须着眼于建立完善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三重一大”制度体系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通过有效的保障机制,使制度体系发挥预期作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切实解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执行、不能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问题。“三重一大”保障机制主要包括责任、监督、纠偏、追究、考核等五项机制。
   一、建立责任机制
   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那一部分职责是什么,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该由参与决策人员提出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议题而未提出,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这些都是影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因
素。建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机制,就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主要任务,以权力和责任相统为原则的分工负责制。其中,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决策人是主要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通过落实报批备案、对口监督等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促使其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监督机制
   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国有企业现行组织体制和领导体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应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积极构建以党风建设联席会议为载体,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党内巡视等专职监督为骨干力量,以各业务职能部门为依托和支撑,党内巡视、干部考察、效能监察、项目稽查、专项检查、内部审计、内控测试和员工民主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有领导、有组织、协调有序,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在实践中,企业通过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同级监督,通过进行专项检查、履行“一岗双责”等坚持自上而下的部门对口监督,通过召开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调动员工群众的民主监督,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廉洁互保协议书等注重引入企业外部的监督,以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规范决策权和执行权,防范腐败风险。
   三、建立纠偏机制
   部分“三重一大”决策在实施过程中,虽然暴露出决策的偏差及不妥当,但因缺乏评价和纠错机制,不能及时纠正或制止错误,仍旧按部就班地执行决策,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使决策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最终给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在“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决策层要随时掌握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影响因素,调整决策战略,纠正偏差。对由于企业内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决策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必须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决策层,决策层应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进行再决策和再执行,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循环过程,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后,如果出现与决策调研论证相反的结果,造成失误或重大失误,无法通过纠偏后再实施,这就需要对决策实行进行终止,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企业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完整的决策程序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