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蕾 时间:2014-06-01
      2、对外币报表折算的规定。 
在外币报表折算上,我国《暂行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别,《暂行规定》规定的是现行汇率法,而IAS No.21则是针对不同实质的国外主体规定了不同的报表折算方法。根据其经营实质,国外主体可分为相对独立经营的国外实体(以下简称国外实体)和母公司经营整体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组成部分)。我国《暂行规定》对这两类国外主体未加区分,规定统一执行现行汇率的折算方法。IAS No.21认为折算方法必须视国外主体与报告企业间的融资和经营关系而定,为此列举了判断某一国外主体是国外实体而非组成部分的六项条件,规定国外实体的外币报表要采用现行汇率法进行折算,而组成部分的外币报表则采用时态法折算。              
        二、我国企业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1、对于外币折算所形成的汇兑损益的处理问题。现行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理论关于外币折算所形成的汇兑损益不管是作当期损益处理还是作递延损益处理,都不符合会计计量的历史成本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要解决上述问题,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应按如下方法进行:(1)外币业务发生引起会计要素的增加应按交易日的汇率折算计价入账。(2)外币业务发生引起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的减少可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价出账,并且在此时,才能确认汇兑损益。(3)期末计提外币资产的减值准备和外币负债的升值准备。流动短期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可按期末汇率计提跌价准备和升值准备,长期外币资产可按期末汇率与未来到期的预期汇率的高者计提减值准备;外币长期负债可按期末汇率与未来到期的预期汇率的低者计提升值准备。但由于未来到期的预期汇率难以确定,为避免公司会计随意预计未来预期汇率,也可直接按期末的现行汇率计提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和长期负债的升值准备。(4)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较能体现历史成本原则和谨慎性原则,提供的信息也符合有用性。
        2、对于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问题。我国外币报表折算应统一采用时态法。
        其理由为:时态法最本质的东西就是折算后的财务报表各项目能够保持该资产和负债项目在子公司原(上接第23页)外币财务报表中的计量基础,从而避免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无论是“境外实体”还是“境外营业”,都是母公司对外业务延伸部分,都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以都可以采用时态法来折算其报表。
        3、对于接受外币投资所反映的信息失真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该将外商投资企业收到的外币投资看作是企业筹资活动成功的象征,这样汇率经常变动带来的困惑就会迎刃而解了。当合同规定的汇率与市场汇率不一致时,产生的投资差额看作是企业为筹资所付出(或得到)的损益做财务费用处理。如一月份产生财务费用贷方余额,二月份市场汇率下调,则调整产生财务费用借方余额,这样既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经营业务,又维护了相关性、一致性等会计原则,避免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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