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文金兆 时间:2014-06-12
 【摘要】企业改制后,工会工作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弱化和新的问题。为更好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改”与“不改”的辩证关系,提出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全面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有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改制企业;工会工作;辩证关系;思路。
  
  国有企业分流改斜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但因可操作性、可控性不强。加之改制企业自身因素差异较大,工会工作相对来说有所弱化。对于如何搞好改制企业的工会工作,一直处于探讨、摸索、完善过程中。笔者作为改制企业从事工会工作多年的工会主席,认为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辩证关系,才能发挥更好工会组织的作用,有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产权性质发生了改变。工会维护方式也要改变。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赋予工会的职权,不仅要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应有权益,而且强调职工的全员参与、民主管理的政治权利。也就是说职代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的大政方针。
  
  职工切身利益的维护,要置于职代会的保证之下。企业改制后,职工的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来的职工变成了股东。尽管上述法律条例继续适用,但他们的权益维护更多的属于《公司法》的范畴。职工群众从希望享受更多的政治权益转为更多的维护其经济利益。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的权力机构。因此,工会组织要引导职工更好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柜架内,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更好开展工作。同时。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要主动并帮助职工作好上述法律的监督和落实工作,保证职工的权益落到实处。
  
  二、企业管理模式发生改变。工会工作职能也要有所改变。
  
  企业改制前,企业只有党委会、职代会、工会。老三会“,改制后,又增加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新三会“。如何处理好新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履行工会工作的职能?对于工会组织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
  
  工会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在新老三会中的独特作用是个关键问题,要求工会组织要更加灵活、更加适应企业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在和企业改革发展不相背离,更好促进企业经济建设的同时,继续履行好工会原有的工作职能,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企业发展。二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工会组织要更好的行使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要求必须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使工会组织的地位、作用通过法律形式得以落实。
  
  三、企业的隶属关系发生了改变,工会的工作重心也要改变。
  
  改制企业原来的母体是各级政府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前。职工的利益诉求不仅通过本企业来实现,很多问题还要通过母体帮助解决。企业改制后,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发展道路,和原有母体隶属关系解除了,母体对改制企业的具体帮扶也相应消除或减少了。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职工来说,会感到失去了依托,有很强的失落感。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职工对工会的依靠感,归属感更强了。这就要求工会组织一方面尽快适应形势,找准自己位置,尽快撑张起为职工群众遮雨避风的大伞。一方面要脚踏实地。认真解决职工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尤其是对一些改制后参加工作的非股东职工,他们的身份和股东不同,自身利益也和股东有所不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多于股东,思想压力也大于股东。另外,还有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失去母体帮扶的情况下,生活和恩想压力也更加沉重。因此,对于工会而言,就要建立起原有股东的激励机制、新进职工的入会及参与机制、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尽可能解决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充分调动不同群体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