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特点及其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蒋召军 时间:2014-06-25

  二要规范变更价格形成机制。在招标文件中,通过区别规定工程变更按照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工程变更价格,有效杜绝投标单位试图利用随意增加变更来达到抬高工程单价的目的。一般来说,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工程变更,其工程量增减变动在15%(含)以内,且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不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2%(含)执行清单中的原综合单价;清单中没有的或超出上述约定的按规定程序计算并经审计后,按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综合单价;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单价=经审计后的综合单价×(中标总价÷标底总价)×100%”的条款即可。
  三要防范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计算工程量清单时,难免会出现计算错误,投标单位往往想通过对少算工程量的清单项目报高价,来达到在实际结算时多获得收益。因此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误差在2%(含)以内的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超出2%(不含)以上者,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提出,经招标人审查后方可调整,其综合单价不变,招标人调整后作为合同签订依据,一次包死。非设计变更在实际施工时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不予调整。”通过这样的条款,可以有效防止投标人报高价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
  (三)规避不平衡报价
  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总报价确定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项目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和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单位通过研究设计图纸,揣摩建设单位心理,对清单上在以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报高价、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低价;同时对清单上能够早日结算收款的项目报高价,后期项目报低价。二是投标单位通过研究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对于清单上内容不明确,存在取消或变更可能性的项目报低价。为此,应注意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设立标底。虽然招投标法允许不设标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投标方式,但还是建议提倡设立标底,为评标时合理确定企业最低成本价提供一定依据,同时也可避免出现施工单位盲目压价或串标现象的发生。若没有编制标底,可用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的平均数作为该项目的标底。
  二要制定指导价。招标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指导价为投标单位对各项目报价的最高限价;也可以任投标单位自由报价,但规定在总报价低于标底时,各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指导价,从而将不平衡报价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里关键在于指导价的确定是否合理,能否做到同市场价格基本一致,杜绝暴利,同时又包括合理的成本、费用、利润,防止建设单位过分压价。在评标分析时,评标小组可以借助指导价分析报价差异的原因,甚至用以估计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要做足前期工作。招标单位必须把前期工作做足,深化设计,在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上将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详细说明,明确价格差距较大的各项贵重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认真计算工程量,确保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算细、算准,防止多算或少算工程量。对于某些确实无法事先详细说明的项目,可考虑先以暂定价统一口径计入,日后按实调整,从而堵死招标漏洞。对于暂定价格部分,待具体实施时,预先做好预算并进行审查,做到心中有数。
  (四)注重评标阶段报价合理性审查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能只看总造价而不看每项单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为此应注重以下要点:
  一要抓住主要项目。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
  二要比较工作内容。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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