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开发中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机制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唐中明 何汀波 扈兵 时间:2013-02-14
  (三)科技研究开发机制 
  要进一步营造企业科技创新的氛围,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把企业打造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让科技要素通过多形式向企业聚集。 
  首先要建立企业科技研发机制。把企业推到创新主体的地位,通过制度建设和利益机制的作用,促使企业建立起技术创新机构,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可以通过科研机构的改制,把绝大多数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企业,或与企业联合、合作、共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实力。其次要建立科技研发的产学研融合机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包括合作开发、项目委托、技术转让和以合建项目为纽带的有限责任公司等。引导和支持那些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有些科研机构建制可以整体转型为科技企业,或通过联营、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科技企业集团,或通过兼并、承包、合建等方式变为企业集团。第三要建立科技研发的引领机制。加强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扶持、引导、协调和有限参与。对科研资源的配置,重点向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倾斜。通过制定产学研合作计划,把大学、科研院校的基础研究同工业企业的应用开发结合起来,加强科研部门与经济生产部门的合作,在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架起桥梁。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的投入重点放在风险大、周期长但关乎大局的基础研究上,放在企业不能或不愿“为”的地方。第四要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科技奖励办法,以表彰在科学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部门)或者个人,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四)科技创新服务协调机制 
  根据科技创新和发展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合理定位,强化政府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导向和调控作用,致力于科技创新和发展大环境的营造。 
  一要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把握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运用经济杠杆等有效手段,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使整个社会特别是企业能够把握科技以及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方向。二要实现三地政务信息联通,形成区域性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目前,可以首先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发布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的联通与共享。探索建立区域性统一市场准入标准,使三地科技合作的框架能够更加清晰,合作机制更加深化。建立三地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联合进行重大整治专项活动;建立三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机制,形成促进创新发展和保护地方品牌的发展环境。三要建立以经济区域划分的科技管理模式。进一步研究以经济区域为划分范围的科技管理模式,以便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区域科技中心的职责,通过协调合作推动区域科技合作,解决区域科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可由省科技厅牵头,建立权威的层次较高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并可以考虑赋予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更大的权限,对科技创新和科技经济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建立科技创新和科技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确保科技部门和经济部门对重大科技经济问题共同参与决策,在区域内从更高层次上保持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态势。 
   
  (五)科技投入保障机制 
  科技投入是战略性投入,是一项影响区域竞争能力的投入。有效的科技投入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会促进科技创新活动,在较长时期会对区域经济产生影响。为此,首先要建立财政投入引导机制,形成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主要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压缩财政行政经费支出,不断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转变科技经费管理体制,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要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其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积极鼓励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市场,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到湘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第三要建立企业主体投资机制。运用经济杠杆和有效的政策手段,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唱主角;鼓励大中型企业并购科研机构,引导科研人员进入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开发力量。第四要建立科技与科技合作机制。拓宽科技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科技贷款规模。可以考虑建立政府科技贷款担保基金,为科技贷款提供担保;科技机构应主动适应科技与科技结合的环境和要求,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第四要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的决策机制,应进一步完善选择战略性产业进行科技创新投入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产学研以及地方政府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智慧,注重相关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配套性,从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互动机制上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防止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合法化。同时以严谨而稳定的制度体系和程序系统,促进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专家学者对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贡献智力支撑,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决策的科学、民主氛围。
  (二)科技人才育成机制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脊梁,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培训好、用好科技人才,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激情,才能更好地发挥科技人才的创新作用,才能更好地为区域科技进步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活力。因此,区域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状况,取决于人才政策能否有根本性的突破。 
  首先要建立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科技人才培训体系,利用引进各类外国专家,对各类科技人员进行帮带式培训、定期选派科技人员到名牌大学、科研机构及国外著名企业考察、学习等多种多样的人才培养方式,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应特别重视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重视高层次人才包括年轻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为建设稳定的、高水平的专业科学研究队伍输送人才;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地使用科技人才。第二要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激励政策,以优惠的激励政策激励创新人才,研究和出台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激励办法。加强以职务激励、选拔激励、培训激励为主的物质激励方式,改进以薪酬激励、持股激励、奖金激励为主的金钱激励方式,完善以荣誉激励、情感激励、信任激励为主的精神激励方式。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考核体系,强化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建立合理的人才评价导向,保证激励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第三要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机制。人才引进由被动等待式引进转向主动出击式引进,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到国内外招揽人才,同时引进高层次特别是富有挑战性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包括聘请和引进有关院士、博士、学科带头人来区域创业或进行合作。除了常规性的引进外,还可以通过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单位建立良好的科技合作关系引进人才,通过实行“筑巢引凤”的办法引进人才,通过在区域外创办科研机构、研发机构的办法吸聚人才。第四要完善创新型人才创业载体建设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和机制条件,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创业园、民营科技园、大学科技园等都属于这样一类载体,它可以为优秀人才的创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三)科技研究开发机制 
  要进一步营造企业科技创新的氛围,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把企业打造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让科技要素通过多形式向企业聚集。 
  首先要建立企业科技研发机制。把企业推到创新主体的地位,通过制度建设和利益机制的作用,促使企业建立起技术创新机构,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可以通过科研机构的改制,把绝大多数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企业,或与企业联合、合作、共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实力。其次要建立科技研发的产学研融合机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包括合作开发、项目委托、技术转让和以合建项目为纽带的有限责任公司等。引导和支持那些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有些科研机构建制可以整体转型为科技企业,或通过联营、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科技企业集团,或通过兼并、承包、合建等方式变为企业集团。第三要建立科技研发的引领机制。加强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扶持、引导、协调和有限参与。对科研资源的配置,重点向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倾斜。通过制定产学研合作计划,把大学、科研院校的基础研究同工业企业的应用开发结合起来,加强科研部门与经济生产部门的合作,在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架起桥梁。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的投入重点放在风险大、周期长但关乎大局的基础研究上,放在企业不能或不愿“为”的地方。第四要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科技奖励办法,以表彰在科学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部门)或者个人,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四)科技创新服务协调机制 
  根据科技创新和发展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合理定位,强化政府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导向和调控作用,致力于科技创新和发展大环境的营造。 
  一要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把握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运用经济杠杆等有效手段,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使整个社会特别是企业能够把握科技以及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方向。二要实现三地政务信息联通,形成区域性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目前,可以首先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发布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的联通与共享。探索建立区域性统一市场准入标准,使三地科技合作的框架能够更加清晰,合作机制更加深化。建立三地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联合进行重大整治专项活动;建立三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机制,形成促进创新发展和保护地方品牌的发展环境。三要建立以经济区域划分的科技管理模式。进一步研究以经济区域为划分范围的科技管理模式,以便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区域科技中心的职责,通过协调合作推动区域科技合作,解决区域科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可由省科技厅牵头,建立权威的层次较高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并可以考虑赋予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更大的权限,对科技创新和科技经济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建立科技创新和科技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确保科技部门和经济部门对重大科技经济问题共同参与决策,在区域内从更高层次上保持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态势。 
   
  (五)科技投入保障机制 
  科技投入是战略性投入,是一项影响区域竞争能力的投入。有效的科技投入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会促进科技创新活动,在较长时期会对区域经济产生影响。为此,首先要建立财政投入引导机制,形成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主要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压缩财政行政经费支出,不断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转变科技经费管理体制,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要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其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积极鼓励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市场,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到湘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第三要建立企业主体投资机制。运用经济杠杆和有效的政策手段,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唱主角;鼓励大中型企业并购科研机构,引导科研人员进入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开发力量。第四要建立科技与科技合作机制。拓宽科技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科技贷款规模。可以考虑建立政府科技贷款担保基金,为科技贷款提供担保;科技机构应主动适应科技与科技结合的环境和要求,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第四要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的决策机制,应进一步完善选择战略性产业进行科技创新投入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产学研以及地方政府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智慧,注重相关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配套性,从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互动机制上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防止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合法化。同时以严谨而稳定的制度体系和程序系统,促进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专家学者对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决策贡献智力支撑,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决策的科学、民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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