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社会诚信再造——集体理性的凸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良毕 时间:2013-02-14
   三、行为经济学革命—集体理性的凸显
    当代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大厦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人性模式上的:人类就是完全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个人们,将私利作为经济交往的最高原则。然而,这种理性原则加上契约理论并不能解释利他、淡泊名利、人格实现等非理性行为,使经济学仍然摆脱不了自身的“庸俗性”,且显得缺乏足够的人文关怀。然而,行为经济学在20世纪90年代的兴起,堪称一场针对传统经济学的革命,日益显露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峥嵘面目。行为经济学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专门研究人类的非理性行为,与专门研究财富的传统经济学不同,它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由于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人的行为受到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制约,包括人文、道德层面的归属,从而决定了人的行为并非都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有时也包含群体利益的关切。行为论者把握有限理性的尺度,认为经济学中研究的人类行为并非都是卑哪的,除了维护自身利益外,人类心理中还有一些位置是留给利他主义、忠诚、公平和回报愿望的,体现出彰显美德的显示性偏好。可见,行为经济学向人们展示了“经济人”生性活泼的一面,为分析范式由个人主义向集体主义的转变提供了鲜活的典范。
    诚信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它是有别于其他具有自然属性资源的一种特殊的资源,是经济资源组织、开发利用的手段。今天,资本逐渐不以土地、工厂、工具和机器来体现,而越来越表现在人类的知识和技能上,在这个前提下,人力资本的概念开始广泛地被经济学家所理解、运用。社会学家科尔曼( James Coleman)认为,除了知识和技能外,人力资本的另一个显著部分是人们为了共同的目的在一起合作的能力,科尔曼称之为社会资本,它不仅对经济生活至关重要,而且对社会存在的其他方面也非常重要。在这里,人们互相联系的能力又取决于共享规范和价值观程度的高低,以及社团能否将个人利益融进群体利益。于是,从这些共享的价值中便产生了信任。可见,科尔曼把诚信符合逻辑地融人了社会资本的范畴,而且认为它是人力资本的一部分。
    本文认为,经济主体之间的诚信合作意味着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的扩展,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经济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的整和,它不但有利于减少利益分割甚或冲突状态下的外部性行为,减轻资源浪费,而且可以提高经济群体的凝聚力,为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提供直接的动力。所以说,“一个公司的信誉一旦建立,就成为一件价值很高的资产,它不能被机会主义政策所破坏。……个人信任和公司的信誉—长期以来它们被看作是‘非经济因素’对经济效率可能是决定性的(埃瑞克·G"菲吕博顿,谢识予(2000)教授曾提出了以内在动因为核心的“经济内能增长原理”,其所谓的“经济内能”,就是由人们经济努力的水平和种类结构反映的,人们经济努力主观愿望的平均强度,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和决定根本特征的因素。而且,积极的社会风气和道德观念、收人分配的公平性、教育发展等都是有利于形成和维护经济内能的重要因素,因此应该采取能够促进这些方面积极变化和发展的经济政策。这样看来,社会诚信是“经济内能”题中应有之义,社会诚信的增进与“经济内能”的提高具有高度一致的一面,因为从经济增长的意义上说,“经济内能”无非就是集体理性在经济资源组织、利用水平上的一种量度。
    回顾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我们可以从政治口号和经济纲领中发现集体理性的具体化身,在今天,集体理性就是个体之间诚信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然而,透过当今市场经济的萦华景象,我们应当看到,由商品经济的发展所推动的世俗化过程,不仅把个人从传统归属纽带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自主行为者,而且以反禁欲的方式,将功利谋划提升为个人现世生活的至上目标,逐渐威胁到理想崇高和社会道德生态。所以,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显得尤为迫切,没有集体理性的支撑,就没有“经济内能”的提高,也就无法保证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健康运转。
  四、社会诚信再造—基于现实的思考
  以上分析表明,诚信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力量,受制于经济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水平,并通过共享的道德价值观和文化背景来维系群体的存在,它比契约和私利具有更加持久、自发的凝聚力。因此,要重建社会诚信体系,应必须从经济和文化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私利、契约和诚信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调节经济关系中的地位。首先,必须承认个人对最大化利益的追求,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支配个人行为的基本力量,但个人的利益追求必须是在契约和法律框架约束下的合法行为。其次,必须明确信任是弥补契约不完备性的必要手段。对于那些不可契约或契约成本高昂的经济关系,只能借助交易各方的诚信来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应当看到,在越来越强调商业信誉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商人或企业已把诚实、守信的商业品质作为持续竞争的优势和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手段。
    第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体系,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资信网络,以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特别地,对于那些寿命短、资金力量薄弱的小企业(这样的企业往往具有很强的机会主义倾向),为避免其在一次性博弈或有限几次博弈中的失信行为,可以结合法人和注册自然人的双重信息进行综合的资信考核,将解散、破产企业的道德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
    第三,采取公平的社会政策,缩短个人收人差距,防止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它代表个人之间的一种交换关系,而这种交换又产生于不同个人之间的比较优势,失去了某种优势,也就等于失去了履约能力,必然会使信用关系发生障碍。虽然比较优势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在价值存在上却是同质的。“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无恒产者无恒心”。因此,在提高个人收人水平的同时,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实现个人之间“对等”的履约能力,是提高社会信任水平的一项根本性的措施。
    第四,加快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事业,在强化国民对传统文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上,强调合作精神和集体理性。日本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一个国家的福利以及它参与竞争的能力取决于一个普遗的文化特征,即社会本身的信任程度。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与一般意义上的人力资本不同,它不可以通过理性的投资决策来获得,它要求人们习惯于群体的道德规范,并具有忠诚,诚实和可靠等美德,而且它是建立在普遥的社会德行而非个人的美德基础之上的,所以难以改变和摧毁。因此,从文化的角度看,促进社会诚信的建设无疑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第五,加强中西方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国逐步融人世界经济体系的过程,也是中西方文明的不断冲突与融合的过程,因此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将“拿来主义”和“走出去”方针相结合,加强同西方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价值观的共同领域,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促进国际间的诚信合作,以利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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