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4
1998年以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带来了居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快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致使1998年之后城乡收入差距呈逐年增大态势,城乡收入比由1998年的2.51∶1增大到2003年的3.23∶1.
从1998—2003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在0.30~0.37之间变化,属于收入分配合理区间.
第三阶段(2004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收入分配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
2004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均在扩大。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1∶1,收入差距6485.2元,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1∶1,收入差距达到11020元.
实际收入差距还远大于二者直接对比的结果,因为国家统计局计算城镇居民收入时采用的可支配收入这一统计口径,忽视了城镇职工所享有的公费医疗、教育补贴、养老待遇等项收入,由此带来城乡收入差距的低估.
2004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我国基尼系数为0.465,大大超过了警戒线。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提供的资料,财产最多的20%的人口拥有59%的财产,而财产最少的20%的人口只拥有不足3%的财产.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指出:“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仅为1.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表的《农村居民贫困状况》,2006年农村按贫困标准每人每年693元,全国共有2148万人,贫困发生率2.3%.
联合国2006年按贫困线标准计算(每人每天生活费不足1美元计算,这个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国,包括非洲国家),中国的贫困人口为235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在城市的每个角落里都可以发现穷人。世界银行2006年底发布的《贫困评估报告》指出,中国穷人不但相对贫穷,而且绝对贫穷.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2008年6—7月在全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综合抽样调查(GSS2008,CASS),调查数据的初步分析表明,在非农从业人员中,被调查者个人月收入(工薪收入与经营收入之和)差距明显有所扩大:收入水平最高的20%被调查者的收入份额,是最低的20%被调查者的收入份额的18.7倍.
中国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劳动者之间分配不公,农民工收入过低,农村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广大的农民面临着庞大的生产、生活支出。另外,农民承担的高昂教育、医疗费用随时都成为农村家庭返贫的不安定因素,国家政策没有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这些无形中也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全体公民未能公平分享经济改革与发展成果,差距过大,尤其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非规范收入造成的收入差距,这会严重影响人们工作和生产的效率,使得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不满情绪增加,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埋下隐患,成为影响当前社会阶层关系的重大问题,甚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根源,易引发社会动荡和混乱,而且影响中国下一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在分配过程中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再分配环节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注重解决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逐渐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共同分享到经济发展好处。这是近期和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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