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三、完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行为建设
“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实际上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因此起着鼓励诚实的作用:由于知道外部审计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企业就会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审计时可能会被发现的不光彩的事。”【3】【4】
1、强化外部审计工作建设
外部审计的优点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关系,不需看领导的眼色行事,只需对国家、社会和法律负责,因而可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也可以说企业通过外部审计完全可以用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经营状况。一方面可以运用这个审计工作,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尤其是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报告,向政府部门、企业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发出相关信息,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知道企业的发展经营的情况,债权人了解偿债能力,中小投资者通过这些财务信息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包括是否能够赢得潜在的投资者等等。因此,加强外审工作建设是必须、必要的。由于外部审计多数属于委托类型,这也要求审计中要明确需求方和厉害关系人的具体要求,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工作。
2、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质量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从中可以看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均是审计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门。内部审计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和针对性,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能起辅助和补充作用;而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
但是对于外来的审计人员不了解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在对具体业务的审计过程中可能产生困难。此外,处于被审计地位的内部组织成员可能产生抵触情绪,不愿积极配合,这也可能增加审计的难度。因此内外审相结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
在外审计划和实施阶段一定要多咨询各级内审人员,外审计划能对审计的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做出了规划,才有可能有操作性和实用性,才能对实施审计所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划与说明。从控制审计质量的角度来看,只有良好的审计计划指导审计实施,才能确保审计质量。
在收集审计证据时,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和同行业平均数据或者以前年度数据比较时,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时,在总体复核阶段,数据是否进行调整,还是披露,都需要和内审部门人员配合才能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对未来报表产生影响等等。
3、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
外部审计中包含了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的、权威的、综合的审计。而社会审计是是受托审计,不具强制性,只有接受委托后才能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但是现阶段国家审计力量有限、知识结构难以满足专业化要求等不足,2006年审计署颁布《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聘请社会审计资源中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和其他行业专家等,由此开始了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形式。
四、审计促进科学发展
审计重点是“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 审计工作服务促进科学发展、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已经深入人心。审计工作一是可以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可以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改善民生的各项实事办成、办好、办出成效,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可以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的审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企业建设。四是可以对权力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惩治腐败方面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国有企业构成不断地发生变化,绝大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实行相对持股,加强国有企业的产权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已经成为十二五规划的既定目标。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相辅相成、资源整合、协调发展,共同构建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