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是一种“双向需求”的关系。由于目前我国在市场经济过程中道德失范等现象的出现影响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道德建设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应当同国情相结合,实现“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完成德治与法治的整合,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 应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能够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市场失灵、利益冲突是市场经济无法避免的,因而需要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约束。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能够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对市场经济起到规范化、秩序化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道德面临着极大挑战。我国要及时构建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问题的实然表现。
(一)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引发了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道德观念多元化,传统道德与社会生活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逐渐出现。同时,市场经济具有利益驱动性,能够激发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这其中既包括合理的利益,也包括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够完备,市场规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失,道德约束力弱化,经济行为过度凸显自利而忽视道德规则造成道德缺位或错位,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问题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双向需求”
现实中,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是一种“双向需求”、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同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相适应。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为之服务的。市场行为主体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在全社会范围培育良好的经济信用和商业环境,协调经济发展,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道德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着调节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内在矛盾的任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同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吻合。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在不同价值观引导下会形成不同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导向和目标需求。市场经济具有逐利性、自发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金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问题,需要道德原则的约束。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原则解析。
(一)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我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持续影响。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道德生活,人们需要相互信任的关系。所谓“诚信”,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不以坑蒙拐骗等欺诈手段和假冒伪劣产品从对方那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严重的诚信危机,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这种风险难以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因此需要依靠市场主体的道德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涵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龙静云,2002)。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必须要构建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体系,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培养公民的诚信品质,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环境,来维系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造就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关键。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要求人们按照特定的道德规范调解社会关系,从道德角度评价人们的行为。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所谓“公平”,“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习惯的道德的实施,每一个人都应得到属于他的权利”。这里的公平是同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就决定了市场竞争是平等的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遏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也要改变平均主义的观念,清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把市场经济的竞争精神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要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二者的统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效率与涉及重大原则的社会公平问题相冲突时,效率应服从社会公平,这也就意味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这也是集体主义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权利为本”,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享有普遍且平等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每个人都拥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
(三)利益兼顾原则。
道德的本质是利己与利他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道德应该兼顾自利和他利。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增进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市场经济必须以不同的经济制度作为载体,从而决定着市场经济所内生的互利主义必然向个人主义一端或向集体主义一端倾斜”(陶德麟,1999)。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但是如果市场行为主体只考虑“利己”不考虑“利他”,不顾其他行为主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将无法进行下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传统道德信奉的是“克己”、“重义轻利”,严重抑制了人们对利益的天然性的追求,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需要道德的影响力调节个人的逐利行为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协调一致。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的应该是理性的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