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欧债危机应处理好六大关系
主权债务危机的形成可以看作高福利带来的负面效应。“二战”后,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以高福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金融危机后各国经济低迷,财政收入大幅降低,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政府财政开支不堪重负,欧洲各国寅吃卯粮,依赖外债维持财政运转。
经济发展与福利水平之间的失衡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此次危机的产生一定程度上就在于社会保障的规模超过了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高福利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但过高的福利制度极大弱化了国民的工作意愿和创业精神,导致实体经济萎靡不振,国家整体竞争力下降。健康的社会福利制度关键在于动态的可持续发展,过高的、脱离经济发展实际的社会福利制度必然导致经济衰退。
欧洲内部自救与外部救助
欧债危机的应对路径包括内部自救和外部救助。欧洲国家在寻求外部援助之前,应首先自己寻找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外部救助。主权债务危机在欧元区大规模爆发,内因可归结为欧元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制度缺陷和高福利制度,外因是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和经济衰退。无论内因还是外因,都无法通过外部援助改变,外部救助只能暂时避免受援国违约和破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失衡问题。而紧缩财政的内部自救使经济恢复更加艰难,失业率持续攀升。两种救助方式各有优缺点,欧元区应权衡两种方式的利弊,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既不能造成过度依赖对外援助,也不能让经济持续低迷。
政府救助与防范道德风险
货币统一使欧元区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危机国家指望别人多做些,而其他国家则要求危机国家多做些,这种博弈使欧债危机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政府救助必然引起道德风险,使肇事者免于市场惩罚,以后可能会犯类似的错误,引发更严重的危机。对此,欧元区需要建立和完善救助机制,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应特别注意防范两种道德风险,一种是与被救助国家有关的,被救助国可能会过于依赖外部援救,自救力度不够,所以联合救助必然要伴随对各国财政政策的约束;另一种与私人债权方有关,如果私人债权方免于损失,免受市场应有的惩戒,他们就无法吸取教训,并可能在以后的投资活动中追求更高收益而不顾风险,再次破坏市场体系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