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的专利产业化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晓奇 时间:2010-06-25

  摘 要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就是创造的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知识产权转化对社会的贡献率。但我国的专利产业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本文将分析我国专利产业化的现状并就如何促进我国专利产业化的进行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 专利产业化 瓶颈 对策
  
  一、概念界定
  
  专利是知识产权化的高科技创新成果和传统产业的科技创新成果。只有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成果才能够获得专利权。专利的数量与质量是评价和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重要参照指标。专利成果要能够直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经过实施、转化、产业化的动态实现进程。专利产业化是我国科技界与政府部门使用较普遍的管理术语。在美国,专利产业化被称为“专利商用化”或“专利商业化”,在日本叫“特许事业化”。①从构词方式与使用的目的上来分析,专利产业化实际上也可称之为“专利成果(或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或“专利成果向经济产业的规模转化与应用”。②专利产业化强调
  的重点是专利如何获得产业化的应用,以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或创造全新的经济行业,创造新的增长极和竞争力,推动地区经济或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我国专利产业化的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并与世界接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速度迅猛,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
  但我国专利成果转化率却很低,仅有20%左右,专利产业化率约5%左右。而发达国家专利转化率在80%左右。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状况来看,我国高校的专利实施及成果转化率还不到10%,国外发达国家为60%。同时,与我国的专利产业化现状相比,发达国家主要有以下优势:
  1.已经成为创新的主体,专利产业化已经成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自愿行为,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和专利战略的有机结合。
  2.专利产业化一般采取的步骤是:企业发现市场需求——初步研发项目产品——寻找融资——推出市场——完成成果的产业化。
  3.专利技术成果质量较高。外国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比重比较大,申请的专利的质量也相应的比较高,这与我国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4.专利实施与企业经营效益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已经不再把重心放在追求专利转化率上,而是企业经常围绕一项核心技术,开发几十项专利予以保护,通过专利的许可、转让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而我国却仍然处于追求专利转
  化率阶段。
  
  三、制约我国专利产业化的问题与瓶颈
  
  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我国专利产业化的水平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存在这种差距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我国专利产业化水平无法突破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究竟是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制约?下面笔者就将分析指出制约我国专利产业化的问题与瓶颈。
  (一)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与专利产业化的主体。企业本身的R&D投入严重不足,在发达国家,经费的绝大部分来源于企业(70%)。在我国,企业虽己成为R&D经费的最主要的来源(42.6%),但优势并不明显。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企业是研究与开发主体。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是社会科技进步的基本落脚点,从来都是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我国的企业还没有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企业的科技活动投入一般占全国的70%~80%,我国与之相差甚远。
  (二)R&D投入不足与结构失调
  1.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R&D/GDP)过低。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是分析与评价一国技术创新规模、运行状况与发展趋势的主要指标。但是,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以来并未发生明显变化,维持在0.65%~0.83%的低水平。
  2.R&D经费执行结构不合理。在各经济发达国家中,企业均是最主要的R&D经费执行部门,表明企业在这些国家中是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主要执行者,也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而从我国的情况看,基本上是一种企业与研究机构并重的格局,这两大部门经费占了我国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总经费的绝大部分,高校比重仅为10.4%。而且,企业的比重并没有占到主体地位,如1996年企业的比重为44.8%,而同期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为70%。我国只是在2000年的这一比重才达到60.3%。
  从R&D经费在各个研究类型的分布看,在我国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开发经费占全部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5.2%、22.6%和72.1%③。这一数据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发现我国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比重太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一般达到15%~25%左右,而且我国在应用研究方面的投入也不足。主要原因是实验开发方面所占的比重过大,达到70%以上,从而导致这方面投入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停留于实验室阶段,未能及时进行产业化。
  (三)我国专利质量不高,限制了专利的实施。专利的申请授权仅有数量而不能保证质量,专利产业化也不能很好的进行。我国的专利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发明专利数量较少,原创性发明专利数量更少;使专利技术的严谨性和成熟度较低。这些都影响和限制专利的实施和产业化。
  (四)企业缺乏专利意识的情况相当普遍。部分企业缺乏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对能适应市场的专利技术一旦产业化后可产生巨大的效益认识不足或缺乏必要的转化手段和机制。
  (五)管理体制问题。专利产业化缺乏足够的利益驱动。例如,作为政府R&D经费的投入者,其利益所在是完成规划和职责,其领导者关心的是如何做出能使其职位升迁的政绩;作为研究机构,其利益是通过立项向政府部门申请资金同时设立专门部门进行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最后以成果的鉴定与评奖为目标;作为高校,其利益是通过自行申报或与其他机构合作进行研究与开发工作,从而获取研究经费。显然,无论是对政府、还是研究机构或高校来说,都不存在使他们进行专利产业化的利益驱动。
  (六)专利实施渠道不畅,技术市场不健全。专利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起来,缺少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体制。专利权人自己寻找生产厂家往往有一定的困难,而社会上的一些中介机构的不规范经营,使部分急于找接产者的专利权人上当受骗,阻碍了专利技术的市场化。
  (七)市场投融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存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问题。如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第八代范氏快夹台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但发明家范朝来虽手持国外订单,急需扩大规模生产,产业化道路却走得磕磕绊绊。1998年8月以来,范朝来屡屡银行质押贷款求助无门,仍未听从把专利卖给外商安度晚年的劝告,却以20%~72%不等的高利年息先后向私人借贷300多万元,勉力撑持运转。④所以,观念落后、机制不健全、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滞后等是专利发明与产业化脱节、专利技术难以产业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八)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制环境也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专利产业化的前提是必须确立技术发明的产权归属,保障产权的利益不受侵犯,能进行自由交易,这就涉及相关的制度问题。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虽然近几年有所改善,但存在的问题明显很多。
  
  四、促进我国专利产业化的建议与对策
  
  既然目前存在着如此多的制约我国专利产业化进程的问题和瓶颈,那么如何合理地解决它们就成为当务之急,这直接决定着我国专利产业化水平能否向上突破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以及国民的也有着重大影响。下面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专利产业化基地。专利产业化基地是政府部门为促进专利成果规模转化利用,通过政策扶持、法律规范,并经命名认定而建立的专利技术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基地。专利产业化基地既可以由政府部门直接主导建立并经认定命名,也可由于、高校等主体自行建立形成,再经政府部门认定命名。前者如城、科技产业园区等,后者如技术城、专利产业化示范企业等。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组织实施了“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科技部组织建立了一批“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和科技局也组织建立了一批各地方的专利产业化基地。这项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化、市场化,发明人在通过转让特色专利技术获得收益的同时,也有了充足的资金以进行进一步的技术研发创新;同时建立专利产业化基地也是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水平的有效途径。专利产业化基地是对专利技术进行集中、重点、规模产业转化,在产业化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产业化的规范有序方面、产业化风险防范方面比一般的专利产业化运用具有更明显的优势,更容易取得产业化的综合成效。所以,进入专利产业化基地的企业和主导建设专利产业化基地的企业在利用这些便利的优势条件后往往更具有持续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更容易创造高质量的自主专利成果,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与专利产业化的主体,同时也可缓解我国R&D结构失调的问题。
  (二)面对专利实施渠道不畅,技术市场不健全的问题,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促进专利交易的进行,如建立知识产权贸易网、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以下措施也是必要的: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成立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立评估制度和标准,建设知识产权评估专家库,培养成熟知识产权评估执业主体。
  2.健全专利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一是以专利代理机构为依托,成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服务部门,切实做好专利代理、专利诉讼、专利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二是建立专利转化中介服务资质认证。
  3.建立专利技术经纪人职业。培养专利技术交易和产业化的专业经纪人,通过专业执业人员的中介服务,健全和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市场的建立。
  (三)成立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机构。引入风险投资理念,拓展专利转化融资渠道。借鉴风险投资机制,将风险投资与专利中介相结合,借助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其他社会资源,与专利权人、中介结构共同推广、开发和实施专利技术。同时,加大力度建立政府专利产业化引导性资金投入专项资金。丰富政府资金对产业化项目支持的方式,加强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通过政府对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的资金扶持,引导企业自身加大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或者吸引投资机构对项目的介入和资金投资。以解决专利产业化融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推进产学研联盟的建立,同时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政府应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对企业、行业协会和高等学校共同建设、培育并达到较高水平的产学研基地,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奖励。以达到鼓励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单位实施专利的积极性。
  同时,中央和地方都应当加强科技立法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加强对专利产业化相关的各项制度的法律保障,最终改善我国专利产业化的法律环境,以激发发明人的科技创新热情,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
  (五)在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保护、利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从而从思想根源上为科技创新和专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结论
  
  专利产业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相关人、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不同的产业领域、不同的运作方式等。从我国的专利产业化的现状来看,既有优势,同时又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只有在跨越、克服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专利产业化工作才能跃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而这恰恰是我们最应当投入精力去研究、去做的。
  
  注释
  ①参见《科学时报》记者李晨对中科院王玉民的采访:《专利产业化:知识产权不能以保护为主》。http://www.9952.com.cn/ipnews/news.asp?id=1090
  ②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研究项目:《广州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研究》第6页。
  ③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年鉴》1999年。
  ④参见新浪网《范氏台钳开发因资金匮乏步履维艰》http://tech.sina.com.cn/news/ology/1999-10-25/9501.shtml
  
  
  [1]杨林村,邓益志,赵立新.国家专利战略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2]张平.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3]鲁志强.国研分析:技术及其产业化.新材料产业,2002;(1)
  [4]金海军.我国专利、专利产业化的现状及其原因探讨.中国软科学,2004;(1):99~104
  [5]朱丽兰.突破专利产业化瓶颈.领导决策信息,2001;(14):18~19
  [6]唐宝莲,黄志臻.发明专利产业化的思考与对策.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