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力 时间:2010-06-25
摘要:本文探讨了目前面临的国际摩擦的特点、原因和对策。文章认为,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国际经济摩擦高发期,但这是中国经济崛起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我们既要高度重视,又不能盲目渲染。中外经济摩擦之所以愈演愈烈,既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中国威胁论”等外部因素,也有中国经济和转轨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等自身因素;针对上述原因,提出了应对中外经济摩擦的若干对策,主要包括调整经济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构建有效的应对体系,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等。

  关键词:经济摩擦  中国  世界贸易  WTO


  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摩擦越来越多,进入了国际经济摩擦高发期。如何化解中外经济摩擦成为重大课题。


  一、中国进入国际经济摩擦高发期


  近年来,中外经济摩擦频繁发生,正在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国际经济摩擦潮”。目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具有如下特点。


  1.中外经济摩擦日益频繁


  近年来,中外经济摩擦明显增多。根据香港《文汇报》2004年2月22日的报道,2003年中国企业遭遇出口应诉案件60起,其中反倾销案件47起。虽然案件数量和上年不相上下,但涉案金额分别达到25.93亿美元和18.7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剧增228.5%和315%。


  以中国企业最为头痛的反倾销为例。过去,中国出口遭遇的反倾销摩擦很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外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行动次数持续增加,并呈愈演愈烈之势,。根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平均立案6.5起,90年代前半期(1991-1995年)平均每年立案上升到31.8起,90年代后半期(1996-2000年)平均每年立案数进一步上升到37.6起。进入21世纪以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更加频繁,2001-2003年立案数分别高达55起、51起和47起。


  非常不合理的是,尽管中国目前的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很低,但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根据WTO的统计,1995-2003年,中国遭受其他WTO成员反倾销立案次数为356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4.7%,其中2003年竟然高达21.4%;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254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6.8%,其中1997年竟然高达26.6%。而同期中国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则非常低,2003年也只有6.0%(参见表1)。



  这表明中国出口受到国外反倾销损害的频率大大高于一般国家,与其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非常不相称。


  2.发达国家为中外经济摩擦的主要对象,但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也不容忽视


  到目前为止,中外经济摩擦主要发生在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次数较多。中国每年发生的国际经济摩擦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引起的,或者是针对发达国家的。二是金额较大。中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摩擦每次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中外经济摩擦之所以主要发生在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是由中国的贸易格局决定的。目前,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均为发达经济体,对发达经济体的出口占中国对外贸易的绝大部分比重。随着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往来越来越密切,双方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大。


  尽管中外经济摩擦的主要对象是发达国家,但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摩擦也不容忽视。在有些领域,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摩擦可能在涉案金额上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但在发生的次数上却大幅度增加,甚至超过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经济摩擦的次数。仍以反倾销为例,近年来,中国遭受国外反倾销行动最多的不是来自发达国家,而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根据WTO统计,1995~2003年,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数量为226起,占中国所受反倾销立案总量的63.5%。这说明,使中国出口屡屡受挫的反倾销壁垒主要不是来自发达国家,而是来自发展中国家(见表2)。



  3.中外经济摩擦以贸易摩擦为主,但涉及诸多经济领域


  中国目前的对外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处于商品输出的发展阶段。因此,中外经济摩擦以贸易摩擦为主,但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除了贸易领域以外,以下领域也经常发生中外经济摩擦:(1)知识产权领域。例如20世纪90年代的中美3次知识产权大战以及后来的DVD知识产权纠纷和现在的高清晰彩电的知识产权纠纷等。目前,中外知识产权摩擦的主体已经由政府转变为企业,即中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在这些知识产权纠纷中,作为被告的常常是中国的企业。(2)产业政策领域。主要是由中国政府部门出台的产业政策在市场准入、企业待遇等方面违反WTO规则所引起的。例如,美国对中国政府实行的国内半导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多次表示抗议,最近甚至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3)技术标准领域。一方面,他国实行的技术标准限制了中国的出口,引发中外经济摩擦;另一方面,中国实行的一些技术标准也构成对国外进口的限制并引发经济摩擦。前者的案例非常多,例如欧盟打火机CR法规所引发的中外经济摩擦等。后者如中国实行的转基因产品认证以及无线局域网(WLAN)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都引起了中外经济摩擦。(4)外汇管理领域。中国目前的外汇管理制度仍然非常严格,尤其是实行实质上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这引起了一些国家的不满。例如,2002年以来关于人民币升值的国际风波至今仍在发展之中。


  二、中外经济摩擦缘何愈演愈烈


  中外经济摩擦之所以愈演愈烈,其中的原因很复杂,在外部既有贸易保护主义和“中国威胁论”的因素,在自身也有经济结构、体制和政策的问题。


  1.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余孽与“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无论是中国遇到的国际经济摩擦,还是其他国家遇到的国际经济摩擦,大多都是由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引起的。如果没有形形色色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壁垒,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那么,就很难发生国际经济摩擦。因此,与其他国际经济摩擦一样,中外经济摩擦的最基本原因来自贸易保护主义。


  应该看到,当代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总趋势是贸易自由化,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在该组织的协调和约束下,世界贸易自由化趋势更加明显。但是,贸易保护主义在局部领域依然存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总是在依据一定的贸易保护理论,采取某些限制进口或鼓励出口的行为,而且还花样翻新,采取一些新的能规避国际规则的措施,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滥用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等。这些新流行的保护贸易政策必然引发相应的国际贸易摩擦。这也是中国目前遇到的主要国际经济摩擦的首要原因。另外,世界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往往在经济不景气时表现得最为严重。自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世界各国经济普遍陷入了衰退,各种保护贸易政策便乘机沉渣泛起,引发国际经济摩擦。最近几年,中国遭遇的国际经济摩擦之所以特别严重,与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总要找个对象。近年来,世界许多国家都把贸易保护的大棒抡向了经济迅速崛起的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中国经济的崛起必然会改变世界市场的竞争格局。其最突出的表现是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不断增加。根据统计,1980-2003年,中国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不足1%提高到6%,占发展中国家出口总额的比重由3%提高到20%。中国出口占世界市场份额的增加必然会给一些国家带来竞争的压力。尽管这种竞争的压力是由市场经济的客观决定的,是世界资源优化配置和世界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但在有些国家还是产生了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把本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某些困难归咎于中国。“中国威胁论”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所体现。尽管“中国威胁论”是荒谬的,根本经不起推敲。但是,这种主张由于可以迎合一些国家国内利益集团的需要而得到扩散,并且经常甚嚣尘上。诸如美国制造业协会、墨西哥纺织商会等利益集团利用“中国威胁论”向本国政府施压,要求对中国产品进口进行限制,导致中国出口面临一波接一波的贸易摩擦。


  2.中国出口的超速增长


  一方面,“中国威胁论”是荒谬的,据此来限制中国的出口也是没有道理的。但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看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高速增长,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方面,增长尤其迅猛,这必然会对有关国家的国内产业造成一定的冲击,有时甚至是很严重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进口国就很可能动用保障条款来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


  表3反映了中国出口年均增长率的总体情况。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出口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各类国家的平均水平。1980-1990年、1990~2000年中国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12.8%和14.5%,在大多数年份出口的增长率都在20%左右,2003年更是高达35%。



  既然在大多数年份,中国出口的年均增长率都在20%左右,而且许多产品的出口增长率都超过了20%,那么某些产品对某些国家的出口必然会远远超过20%。这必然会对这些国家的国内市场和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冲击,从而引发贸易壁垒和中外经济摩擦。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提供的2002年1~6月份中国输美纺织品统计,中国针织布出口增长22314.5%,睡袍增长455.6%,布织箱包增长416.8%,手套增长173.2%,胸罩增长167.1%。于是,美国便开始谋划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启动特殊保障机制,并最终于2003年底正式对胸罩等3种纺织品实行了特殊保障措施。


  总之,我们在谴责“中国威胁论”的同时,也应该实事求是地认识到中国出口持续超速增长对有关国家造成的冲击。在本国产业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下,这些国家会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等进口限制。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应该调整经济发展战略,避免出口的过速增长和对国际市场的严重依赖。


  3.中国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中的缺陷


  中国遭遇“国际经济摩擦潮”的另外一个自身原因是经济发展与转轨过程中的缺陷。首先是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方面的缺陷。尽管自推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但是,直到目前中国仍然是人均收入只有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还比较落后,出口产品档次不高,非常容易招致国外反倾销等贸易限制。


  (1)产品档次低,粗放式增长。尽管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的出口增长很快,但由于经济发展仍然十分落后,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杂项制品、加工层次低的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和简单的机械产品。即便有些产品从表面来看技术含量较高,属于所谓的高科技产品,但这些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往往依赖进口,在我国的生产环节则是简单加工装配。由于中国出口的产品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的大规模出口必然会对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和就业造成较大冲击。而就业问题则是一般发达国家的政府最头痛的问题。为了缓解国内的就业压力,这些国家便对中国产品的进入设置种种贸易壁垒。


  (2)产业组织分散,出口秩序混乱。由于中国出口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技术含量低,规模经济性差,因此进入的门槛很低,往往是某种产品有利可图,众多企业便一哄而上。产业组织分散,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成为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产业组织严重分散、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的情况下,企业根本无力去进行技术开发,于是价格竞争便成为市场竞争的最主要手段、有时甚至是唯一的手段。国内市场竞争是如此,出口领域的竞争也是如此。往往是某一企业开辟了某一国际市场,众多企业便竞相进入,导致出口秩序非常混乱,低价倾销有时就很难避免,最终结果必然是外国政府对中国出口产品实行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等贸易壁垒。 4.转轨中的缺陷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摒弃了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但是,直到目前中国仍然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之中,还未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体制。这种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也是中国频遭国际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


  (1)非市场经济地位招致反倾销泛滥。按照WTO规则,反倾销首先要通过比较出口价格与正常价格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而确定正常价格的方法有3个: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和结构价格(被指控倾销产品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费用、销售和一般费用以及利润)。以上3种确定正常价格和认定倾销的办法是比较合理的,可以有效地规范进口国政府的反倾销行为,约束反倾销的滥用。但是,由于目前许多国家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时不给予中国市场经济的待遇,在确定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往往拒绝采用上述一般方法,而是采用所谓“第三国的替代价格”,即以第三国的国内市场价格作为判定标准。“替代国制度”大大增强了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的随意性和武断性。尤其是进口国政府经常选择有利于判定中国产品倾销的第三国市场价格,这种先人为主的做法是极其不公平和不科学的。


  (2)政府职能尚未彻底转变。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政府职能尽管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容易引发国际经济摩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透明度。例如,在2001年以来的中美转基因农产品摩擦和目前的无限局域网安全标准之争问题时,都存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缺乏透明度的问题。第二,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仍然习惯于直接干预,政府和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完全理顺。例如,政府为了某些所谓的重点产业,一直采取优惠政策的方式,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补贴,违反WTO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直接招致国际经济摩擦。中美半导体产业政策争端的原因就在于此。第三,政府应对国际经济摩擦的机制不健全。如没有有效地解决出口秩序混乱的问题、对于诸如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国外信息缺乏及时有效的发布与指导、对于国内出口的超速增长和可能引起的国外进口限制措施缺乏预警机制、在国内企业应对国际经济摩擦过程中政府部门缺乏充分和有效的参与、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利用不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这些不作为大大加剧了中外经济摩擦。


  (3)国有企业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大量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的存在,不仅成为国民经济的沉重包袱,而且也加剧了中国在国际经济摩擦中的被动地位。中国的国有企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一样,由于其“国有”的性质,被普遍认为无法真正摆脱国家的行政干预和经济支持,构成对非国有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即便在WTO规则中,国有企业也被视为“另类”,并制定有专门的《国营贸易协议》来加以约束。而事实上,中国政府为了“搞好”国有企业,的确也给予了一定的补贴。因此,在国外对中国产品进行的反倾销中,国有企业往往被拒绝给予市场经济地位,使得反倾销的武断性大大增强。


  (4)国内市场秩序混乱,地方保护屡禁不止。由于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发育时间短,市场观念和市场规则均存在缺失,从而导致目前的市场秩序非常混乱,地方保护十分猖獗,在许多方面甚至到了触目惊心、十分危险的地步。市场秩序混乱和地方保护导致国内市场分割,国内市场容量缩小,这必然加剧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助长了出口的超速增长和国际经济摩擦。同时,由于国内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货款回收速度慢,甚至收不回货款。而出口可以更快地收回货款,至少可以收回货款,基于货款回收的考虑,企业宁愿低价出口。


  (5)国内规则的国际化程度低,企业不熟悉国际规则。由于长期封闭经济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经济规则和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别很大。根据统计,在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不足40%,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困难和成本,而且经常导致国内企业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进口限制措施的打击。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长期习惯于国内规则和国内标准,企业对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非常陌生,直到自身“触到了地雷”才“书到用时方恨少”,但后悔已来不及了。


  (6)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观念淡漠。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也有所增强。但是,由于受传统意识的束缚,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很淡漠,加上立法和执法上的漏洞,一些企业和个人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知识产权领域的中外经济摩擦频繁发生。


  三、冷静认识“国际经济摩擦潮”


  面对日益频繁的中外经济摩擦,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平和的心态和客观的认识,避免扩大化。


  1.国际经济摩擦是中国经济崛起进程中的正常现象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在经济崛起和出口迅速增加的过程中,往往会遭遇较多的国际经济摩擦。例如,在日本、韩国和中国省经济崛起的过程中,所遭遇的国际经济摩擦与经济崛起前相比,都呈现大幅度增加的趋势。以日美经济摩擦为例,从最初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摩擦开始,在钢铁、彩电、机床、汽车、半导体、农产品和日元汇率等领域发生了非常频繁的争端和摩擦。其中,纺织品和服装的贸易战从20世纪60年代初一直打到90年代初;钢铁贸易战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一直打到现在;彩电贸易战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直打到80年代初期;机床贸易战从70年代后期一直打到90年代初期;汽车贸易战从80年代初期一直打到90年代中期;半导体贸易战从80年代中期一直打到90年代中期。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中外经济摩擦也是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和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自对外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增长,2003年的出口额相当于1978年的45倍。特别是在1999年后的短短4年里,出口额就翻了一番还要多。不断膨胀的贸易规模意味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与他国发生经济摩擦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且,与日本经济崛起时期所遭遇的国际经济摩擦相比,中国目前所遭遇的国际经济摩擦要温和得多。在认识中外经济摩擦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平和的心态,不要盲目夸大和大肆渲染。


  2.避免化


  认识中外经济摩擦,必须要避免政治化。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外经济摩擦只是一般的经济问题。解决经济问题,如同治病救人,讲究的是对症下药。“药”要下得对,首先“症”要把得准,否则就免不了“胡庸医乱用虎狼药”。而“症”要把得准,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和客观的立场。要树立科学和客观的立场,又首先要避免政治化,不要动辄就鼓吹“阴谋论”,更不要做秀和煽情,把正常的经济问题上升倒所谓“爱国”和民族情感的高度。


  3.并非只有中国陷入国际经济摩擦


  尽管中国目前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较为严重,但遭遇麻烦的并非只有中国。仍以反倾销摩擦为例。根据WTO的统计,1995-2003年,WTO成员遭遇的国外反倾销立案次数高达2416起,其中的1511起最终还征收了反倾销关税。除中国以外,韩国、美国、中国台北、日本、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俄罗斯、德国、巴西等经济体也都遭受了较多的反倾销。在立案数量上,居前10位的经济体是:中国(356)、韩国(182)、美国(135)、中国台北(123)、日本(106)、印度尼西亚(99)、印度(98)、泰国(91)、俄罗斯(86)、德国(74)、巴西(71);在采取措施的案件数量上,居前10位的经济体是:中国(254)、韩国(104)、中国台北(79)、日本(76)、美国(73)、俄罗斯(71)、泰国(57)、巴西(55)、印度尼西亚(53)、印度(50)。


  而且,如果相对于经济和贸易规模来说,有些经济体遭受反倾销的密度甚至比中国还高。例如,泰国、俄罗斯等国家遭受反倾销的密度要比中国高得多。根据统计,199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中国出口遭遇的反倾销频率要低于韩国、俄罗斯、泰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其中,巴西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遭遇0.41次反倾销,印度和泰国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遭遇0.34次反倾销,韩国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遭遇0.24次反倾销,俄罗斯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遭遇0.20次反倾销;而中国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仅遭遇0.15次反倾销,在上述国家中是最低的。


  4.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别人


  目前在分析中外经济摩擦的责任问题上,国内存在这样一个很不好的现象,就是“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把中外经济摩擦的责任一股脑全推到其他国家身上。固然,国外各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中外经济摩擦的首要原因,但我们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从上文关于中外经济摩擦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外经济摩擦频繁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他国的原因,也有自身的原因。在自身的原因中,既有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原因,也有中国经济体制正在转轨的因素,更有中国出口超速增长的原因。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中外经济摩擦,我们不能讳疾忌医,无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说政府产业政策违反WTO规则、出口秩序混乱、国人知识产权观念淡薄等问题。


  5.在战术上要高度重视


  以平常心看待中外经济摩擦,并不是实行“鸵鸟政策”,无视中外经济摩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恰恰相反,我们必须正视目前中外经济摩擦频繁的现实及其对中国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避免中外经济摩擦,并且把已经发生的中外经济摩擦所造成所危害降低到最大限度。


  我们应该看到,中国刚刚进入国际经济摩擦高发期。目前中外经济摩擦的势头很猛,增长快。特别是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靶子,也成了印度等国实行贸易限制措施的头号目标。如果不在刚刚进入高发期时遏制住中外经济摩擦快速增长的势头,将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四、应对国际经济摩擦的主要对策


  既然中外经济摩擦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涉及到外国的因素,也有中国自身的原因,那么,应对中外经济摩擦也需要在许多方面采取对策。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是不可缺少的。


  1.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消除引发中外经济摩擦的自身因素


  (1)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摒弃“出口至上主义”。长期以来,中国在贸易战略上一直奉行“出口至上主义”。实行“出口至上”战略在现实中产生了诸多弊端。首先是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出口至上”战略必然引发出口过度增长,对一些国家的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造成严重冲击,结果招致进口国的保障措施等贸易壁垒,引发国际经济摩擦。同时,“出口至上”战略还恶化了贸易条件,增加了财政负担,应该早日摒弃。这需要我们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出口是好的,进口是坏的”以及“出口重要、进口不重要”的错误观念,淡化出口的作用,重视进口的作用。同时,中国国内市场也是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被世界公认为需求增长最快、潜力也最大的市场。要进军世界市场,首先要占领国内市场。不能在盲目进军国际市场的同时,把国内市场拱手让人。我们应该摒弃歧视内销的出口鼓励政策,改行中性的贸易政策。在中性政策之下,是出口还是内销,由企业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做出选择。


  (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经济摩擦的体制和制度因素,并结合多边和双边谈判,尽快获得他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摆脱在反倾销等国际经济摩擦中的被动局面。具体措施包括:第一,按照WTO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等规定,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第二,要遵守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按照加入WTO的承诺,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建立开放型经济。第三,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第四,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国际规则允许的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使用,但除非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更不能因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而滥用。第五,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


  2.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


  贸易保护主义是中国频繁遭遇国际经济摩擦的根源,通过有效的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世界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中国化解国际经济摩擦的根本途经。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逐步推进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为国内企业和整个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有利的国际环境。


  目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参与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这为中国完善国际经济规则和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提供了大好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为谈判的早日成功和多边贸易规则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应该通过多边和双边谈判,完善有关中国加入WTO的规则。在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有些规则存在很大漏洞。如在反倾销条款中中国没有得到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对中国实行歧视性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等。这些安全漏洞导致其他WTO成员对中国滥用反倾销、特殊保障等贸易限制措施。为尽可能减少WTO成员对这些条款的滥用,中国应该敦促这些成员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同时,要与有关成员谈判,争取缩短上述规则的适用期。我们应该学会讨价还价,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来弥补这些漏洞,避免由此引起的中外经济摩擦。


  3.构建国际经济摩擦的企业应对体系


  企业是中国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角”,也是应对国际经济摩擦的主角。面对日益频繁的中外经济摩擦,国内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尽可能避免陷入国际经济摩擦。一旦遭遇摩擦,又要积极应对,有效化解。


  (1)健全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中国企业要避免陷入国际经济摩擦,就须首先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管理来规范自身行为,这包括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国际标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等。


  (2)积极应对、善于应对国际经济摩擦。在以往的中外经济摩擦中,中国企业大多应对不积极,导致国内企业在遭遇国外的反倾销等“国际官司”时不积极应诉,引发连锁反应,加剧中外经济摩擦。今后,面对国际经济摩擦,国内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的正确选择只能是积极应对。同时,应对国际经济摩擦,企业不仅要有勇气,而且要有技巧。必须按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要求,在每个程序上都要认真应对。


  (3)改革行业协会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经济摩擦中的作用。作为一个行业所有企业的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是代表本行业企业应对国际经济摩擦的最佳“角色”。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行业协会由于自身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而很难充分地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如政会不分、无所作为、缺乏威信、重复设立等。我们应该根据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早对行业协会进行彻底改革。其改革的方向是与政府部门在人员、经费和职能等方面彻底脱钩,真正成为独立的民间社团法人。


  4.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构筑国际经济摩擦“最后的防线”


  诉诸WTO是我们应对中外经济摩擦的“最后的防线”,我们应该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本国的正当权益,避免他国对中国滥用贸易保护措施和欺负中国企业。


  (1)转变观念,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在关贸总协定有关规则的基础上经过修订而成的,它继承了原有规则的合理之处,并对之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尽管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仍不失为一个较为有效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尤其需要指出的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效的解决纠纷与争端的办法,避免了由于经济实力较弱而在国际纠纷中所处的被动地位。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无论是作为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都得到了较为有效解决。作为WTO的正式成员,中国也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化解国际经济摩擦和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2)善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要有效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不仅要积极利用,而且要善于利用。根据以往WTO中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尤其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认真学习和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第二,加强WTO专门人才的培养;第三,建立官民分工协作体制;第四,重视国际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