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知识产权制度与保护体系
内容摘要:作为家的典型代表,印度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早,目前已经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知识产权体系。作为英国的前殖民地,印度知识产权立法深受英国的影响,部分英国殖民时期的法律一直沿用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为适应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趋势,推动本国发展和全球化进程,印度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国际诺言的同时,坚决维护国际利益。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印度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一)殖民化时期(1957年以前)
印度最早的专利法出现于1859年。当时,英国统治者制定专利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英国专利持有者的利益不受侵犯,从而控制整个印度市场。随后,英国殖民者又相继颁布了《专利及设计法》(1882年)、《发明及设计法》(1888年)以及《专利及设计法》(1911年)。其中,《专利及设计法》(1911年)是印度第一部关于专利保护的综合性立法,该法一直实施至1970年才被《专利法》取代。
1847年印度制定了第一部《版权法》。1911年又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1914年,印度在修订内容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版权法》。1947年印度独立后,按照《印度宪法》第372条第1款的规定,印度仍沿用《版权法》。?
(二)本土化时期(1958~1990年)
1947年独立后,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印度着手制定自己的专利法。1970年,印度议会通过了独立后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规定:授予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发明,促经发明的商业化利用,而不是为了垄断专利产品的进口;认可专利的两种形式:产品专利以及工艺专利;药品、食品及农业化学品等产品本身不能授予专利,只对上述产品的工艺过程授予专利等。?
1957年,印度颁布了新的《版权法》。该法扩大了版权的定义范围,规定作者可以在作品转让七年后及十年转让期到期前重新收回权利;对公共表演、图书馆翻印书籍的做法颁发许可证,通过收费或收取版权税的方式管理表演活动。印度政府依据该法于1958年1月设立了版权委员会。?
1958年,印度颁布了第一部商标法——《贸易和商品标志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1983年,印度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因目的而翻译和复制外国作品必须获得许可;对作者的权利提供充分保护;去除管理方面的一些弊病等。1984年,针对日益增多的盗版现象再次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
印度从建国到80年代中期实行的都是公营与私营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但在具体政策上采取了一种对公营经济更加偏爱,对私营经济普遍限制的态度。因此,这时期印度知识产权体制的特点是重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利益而忽视私人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
印度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质性进展是在1991年的经济改革之后。此前,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印度与发达国家是不同的。印度《专利法》中保护工艺而不保护产品的条款一直受到西方社会的强烈批评,但是,政府出于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的考虑而坚持不变。另外,由于印度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缺乏了解,因而科研机构在对外科技合作谈判中通常不注意知识产权条款,因而无法有效地保护国家、部门和科技人员的利益。还有,不同领域科技工作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各单位通常是各行其道、各自为政。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1991年,印度经济进入实质性改革,拉奥政府宣布实行印度的政策。这次工业改革的内容包括:基本取消工业许可证;积极鼓励外国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促进出口;放宽技术引进的限制;扩大公营经营自主权;修改《垄断与限制性贸易行为法》等。?
印度政府于1993年公布了“新技术政策声明”,确立了印度在某些新技术领域,如微技术、生物工程、超大型机、材料的合成与加工、传感器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在1999年第86届大会年会上也突出强调了迎接未来认识经济挑战的问题,并把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确定为今后重点发展的两大知识性产业。印度的上述科技政策以立法形式制定,保证了科技在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使政府在科技政策上具有长时间的连续性。这期间,印度的知识产权政策开始国际化的过程。1994年印度签署了TRIPS协定;1998年12月,印度加入巴黎公约,并签署了专利合作条约。在此之前,印度已经签署了《伯尔尼公约》和《国际版权公约》。?
(一)专利
印度在加入WTO之后,于1994 年修改其《专利法》。此法令于1995年1月生效,其目的是修改1970年的专利法使之与TRIPS协定的规定一致。修改的范围有:药品;专利的期限;强制许可制度;发明的概念;微生物的概念。之后,印度又对其专利法进行了多次修改,主要包括:
1995年3月,印度下议院通过《专利修改法案》, 随后提交给议会上院,由于议会上议院的反对,此法案最终流产。继后,印度又通过了《1998年专利修改法案》。此法案对专利法(1970年)做出的最大修改之处是对药品除了要求生产过程的专利保护外,还允许要求对其产品给予专利保护。这些产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真菌剂、除草剂和其他一切用于保护和保存植物的物质,也包括作为中间产品用于生产药品的所有化学品。?
1999年又修改《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给予了发明人为新产品申请印度专利的权利,如果发明人已经为该新产品在WTO成员国提交了专利申请,他们将被授予专有市场权利;把专利保护期增加至20年(从申请日起计),这使印度与其它主要国家的专利保护期一致等。
2002年,印度再次修订了《专利法》,将专利的保护期定为20年,并规定因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印度传统、公共健康等原因国家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2004年12月26日,印度颁布了《专利(修订)条例》,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受理药品、农业化学品和食品的专利申请。从此,印度专利法完全实现了与TRIPS的接轨。
2000年,印度颁布了新的《设计法》,扩大了设计的定义范围;引入了国际通用的分类体系;规定了失效设计的恢复;申诉的受理机关改为高等法院;规定了注册设计的两年保密期;规定注册设计的保护期为5~10年,期满后可再延展5年。?
(二)版权
1994年,印度制定了《版权法》(修订),包括:表演权的保护范围涵盖所有视觉或艺术表演;组建版权协会以对作者、作曲者及其他创作艺术家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在版权的转让中既保护转让人的利益也保护受让人的利益;版权保护期限扩展至作者死后60年等。1999年12月30日,印度进一步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0年1月15日正式实施。通过此次修订,印度版权法实现了与TRIPS的完全接轨。此外,印度在1999年还颁布了《国际版权规则》,将版权的保护扩展至WTO所有成员。?
(三)商标
《商标法》(1999年)加强了对产品商标及服务商标的法律保护,并对防范欺骗性商标的使用作了详细规定。2000年通过了《商品的地理标识法》和《设计法》。在这期间,印度通过改革重点扶持了两个产业:(1)从战略高度把IT产业作为印度经济腾飞的标志加以鼓励,使印度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软件出口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修改《著作权法》,严厉打击盗版;税收优惠,取消设备进口许可证制度,建立国家风险基金;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引导企业与政府合作等。这一方面引导了国内软件市场的正常发展,刺激了印度国内软件业增长;另一方而一也扭转了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印度软件业的不良印象,为刺激软件出口增添了一种无形而有效的催化剂。(2)按照TPIPS协议修改专利法迫使印度的药品公司奋发创新。在印度人看来,1970年的专利法曾经大大促进了本国药品工业的发展。该法确认了程序专利(给予某一用以制造合成药物的程序以专利),但并未确认产品专利(给予产品自身以专利),即对于食品、药品的物质不授予专利,仅对制造方法授予专利。这样,鼓励了印度地方公司以发展自身流程继而进行批量药品生产的方式制造仿造药品,以便促进医药的进口替代。其后印度政府被迫按照TPIPS协议修改专利法。虽然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提高维持人们健康(医药化工产品)、甚至维持温饱(农用化学产品)的成本,但这也迫使印度大型制药公司着手做他们数十年来由于松懈的专利保护机制而几乎忘却的作的事情:创新。由此,新的专利法促使这些公司纷纷研制开发新药,再一次激发药品工业的活力。?
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管理体系
进入21世纪,印度实行重点赶超的科技战略,集中力量,谋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在知识产权方面,印度全面引进专利制度,在所有技术领域引入产品专利保护制度。?
为履行TRIPS要求的调整国内立法的义务,印度政府于2005年1月1日前在食品、药品等领域施行TRIPS要求的专利体制。概括说来,其知识产权保护是通过“立法作保障,司法、行政、民间三方积极互动、紧密配合”来完成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印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保障,而司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民间团体积极互动、密切配合是印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手段。?
目前,印度主要的知识产权法有:《电影法》、《版权法》、《书籍出版与登记法》、《商标法》、《专利法》、《电子商务支持法》、《商品地理标志(登记与保护)法》、《外观设计法》等。此外还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章。如《版权法条例》、《外观设计法条例》、《商品地理标志(登记与保护)法条例》、《专利法条例》等。印度参加的国际条约包括《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伯尔尼公约》等。?
(一)司法保护
印度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包括:民事救济和刑事处罚?
1.民事救济。民事救济是印度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成效手段。印度知识产权法为打击侵权提供了以下几种民事救济方式。?
申请搜查令:原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到被告的住所突击搜查被告的所有的文件和证据,避免对方在得知诉讼后毁掉证据。申请临时性禁令(即中间禁令):法院在判决前,原告人为了防止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性禁令,临时采取包括扣押、封存、冻结等措施,以保证最终判决之前维持现状,防止被告逃避法律责任。申请禁令的具体程序在《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及《1963年特别救济法》中作了规定。?
损害赔偿:指对业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
返还利润:在一定情况下,即使侵权人不知道,或无充分理由应知道自己从事的活动构成侵权,被侵权人仍可以向法院申请,责令侵权人返还所得利润或令其支付法定赔偿额。?
2.刑事处罚。提起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在《刑事诉讼法典》作了规定。印度规定,法庭可以命令侵权人将侵权产品的复印件及用于侵权的工具交给被侵权人。对侵权人的刑事处罚包括:没收侵权产品:认定侵权后,法庭可授权副调查官以上的警官无需逮捕证就可逮捕侵权人,并没收侵权产品或用于侵权的工具。罚金:5万至20万卢比不等。监禁:6个月以上三年以下。?
(二)行政管理
1.印度专利、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CGPDTM)。印度商工部政策及促进司下属的专利、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是印度专利、设计、商标及地理标识等事务的主管机关。其职能包括:负责专利、设计、商标及地理标识的申请、审查、核准等管理事务;向政府提交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政策建议;承担印度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及《专利合作条约》成员的联系协调工作。总部设在孟买,下设专利局(含设计局)、专利信息系统、商标注册局、地理标识注册局和知识产权学院五个机构。?
专利局负责受理专利案件的申请、审查、核准、续展,无效专利的恢复,强制许可证的发放及专利代理机构的登记等相关事宜。总部设在加尔各答,另外还有三个专利分局分别设在钦奈、德里及孟买三个城市。每个专利局负责管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专利事务。设计局在专利局内,负责管理工业品设计的注册、续展、撤销等事务,其机构设置与专利局相同。?
专利信息服务中心(PIS)自1980年起向公众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包括全球范围的专利说明书、专利技术信息及相关资料等,还对外提供专利说明书复印件服务及搜索服务。?
商标注册局负责管理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修订和撤销等相关事务。申请商标注册时,首先由商标代理人将申请书递交所属区域的商标注册局。商标注册局对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将申请书转交位于孟买的商标注册局总部。商标注册处通过《商标期刊》将申请书公布于众。如果自申请书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收到异议,则商标获得注册。总部设在孟买,另外在阿哈迈德巴德、加尔各答、钦奈及新德里等四个城市设有分局。每个商标局负责管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商标事务。?
地理标识注册局(GIR)位于钦奈,负责管理产品的地理标识注册事务。此外,GIR还与印度各邦商会、政府及大学合作,积极举办研讨会,提高人们对地理标识的认识,鼓励人们挖掘出更多的潜在地理标识。?
2.印度版权局及版权委员会。印度版权局于1958年1月依据《1957年版权法》的规定在首都新德里组建而成,是印度受理版权登记注册、发放版权证书等相关事务的主管机关。版权局成员包括注册官、副注册官及一般工作人员。印度版权委员会属印度人力资源部司,是印度受理版权案件行政申诉、发放版权强制许可证的主管部门。版权委员会由主席及2~14人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任期不超过五年。?
3.印度知识产权申诉委员会。知识产权申诉委员会2003年9月15日成立,负责受理专利、商标、设计及商标等案件的申诉。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及中央政府指定的其他成员。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五年。委员会在钦奈、阿哈迈德巴德、新德里、孟买、加尔各答等五地设有申诉庭,每个申诉庭由一位法官和一位技术官员组成。?
4.印度警察局。警察局是印度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重要力量。根据印度法律,在侵权案件调查中副调查官以上的警官可以无需搜查证直接对侵权人住所实施突击搜查,并且没收侵权产品及用于侵权的工具。?
此外,印度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还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主要包括:?
(1)定期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工作,把具体执法责任落实到官员个人。(2)编写和分发《知识产权法手册》,向政府执法官员提供知识产权法培训。将《知识产权法手册》免费分发至中央政府、各邦政府和各级警察局的官员手中,并在各种知识产权研讨会和上发放。位于印度安得拉邦海德拉巴的国家警察学院定期对警察和海关官员提供知识产权法方面的课程培训。(3)定期组织研讨会、论坛,以提高社会各相关利益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例如,印度专利局定期举办讲座,由技术官员讲授专利申请程序、专利授予、续展、专利保护的相关知识。1991年组建的版权实施顾问委员会(CEAC),负责定期评估印度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成绩和问题,并向政府提出改进版权保护的具体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版权执法及打击盗版的具体事宜。(4)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鼓励各级教育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队伍。(5)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的化建设,更新执法设施和装备,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的投入。印度目前正在实施“知识产权办公现代化工程”。该工程计划在孟买、德里、加尔各答及钦奈四个城市按照国际化标准分别建造配备现代化设施和设备的知识产权办公大楼,将专利、设计、商标及地理标识等四个领域的管理机构整合在一幢大楼办公。(6)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执法程序统一性,使用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标识。印度制定了《专利操作及程序手册》、《商标工作手册》等具体的执法操作规程,供各地执法官员遵照执行,全国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使用统一的标识。(7)在地方警察局内设立独立的版权实施处,使用来源识别码(SID CODE)打击盗版。(8)密切协调政府和知识产权组织及产权人的关系。为加强知识产权组织及产权人与执法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印度在11个邦及3个中央直辖区的政府内专门指定一名官员负责协调政府和知识产权组织及产权人的关系。?
(三)民间保护
一些知识产权组织成立的民间行业管理社团,如:印度电影电视制作人版权管理协会(SCRIPT),负责协调和集体管理印度电影产业的版权;印度表演权协会(IPRS),负责协调和集体管理印度所有视觉或表演的版权。
四、启示与借鉴
印度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以及知识产权的立法、管理、政策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一)强化产权意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技术创新,避免侵权,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以IT产业为例,全球十大信息技术公司(包括微款、英特尔、甲骨文和德州仪器等)都在印度设立了境外最大的研发中心。跨国公司之所以将研发中心建在印度,除了印度是一个国家,并有大批熟练工程师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印度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在国际义务和国家利益间寻求平衡。为适应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趋势,推动本国发展和全球化进程,印度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但始终坚持在履行国际诺言的同时坚决维护国际利益。印度对于专利的“创造性”审查坚持较高的标准,不保护“小专利”,工业政策与促进局的官员认为,这是维护国家利益的一种策略。另一方面,印度积极防止本国的传统知识被非法利用。如果印度传统知识被他国不恰当地授予专利,印度政府会利用无效宣告等制度要求取消,如果非政府组织或个人从事保护,政府会给予资助。?
(三)严格限制“不充分实施专利”行为。1970年专利法对于权力人不充分实施专利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在专利权授予3年后,任何人认为印度人民对于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公众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得专利发明,均可申请专利局给予强制许可,即使申请人本人已经获得许可,也不妨碍其申请资格。在2002年修正案中,增加了一项“专利发明未在印度境内实施”,国家危机或其他紧急状况或作为限制竞争行为的救济,也可成为强制许可的理由。虽然印度的强制许可制度朝着符合TRIPS协议的方向做了诸多修改,但对于不实施专利行为的限制仍然十分严格,对于专利权的滥用有很强的震慑作用。?
(四)行业自律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印度,如果员工流动时无法拿到原雇主出具的服务介绍信,其就业声誉就会受损;如果员工上了黑名单,将永远不可能在原所属行业工作。所进入印度市场的软件企业都必须受行业协会的约束,印度软件产业联盟把降低正版软件价格作为打击盗版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