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测算与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邱淑芳 应正卫 徐辉 时间:2013-02-15
  三、对测度结果的分析
  按照国际常规,信息经济初级发展一般经历两个阶段。第一是信息经济起步阶段,其规模是:信息部门的增加值占GNP的15%一25%左右,信息部门劳动人数占劳动总人口的10%~12%。第二是信息经济的“起飞”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信息部门的增加值占GNP的25%~40%,信息部门劳动人数占劳动就业人口的15%~30%左右。在信息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信息部门的增加值占GNP的40%以上,信息部门劳动人数约占劳动人口的30%~40%以上。其中农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20%以下,工业人口占30%~35%左右,服务业人口占20%~30%。根据以上标准,江西省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处于欠发达的起步阶段,临近起飞阶段。与部分发达省区相比较,信息化水平只相当于上海、北京八十年代中期信息化水平(见表二)。从第一信息部门产值来看,江西省直接向社会和市场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企业和部门规模较小,信息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从第二信息部门产值来看,江西第二信息部门的产值尤其偏低,“准信息业”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弱小,社会信息化程度低,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信息化服务应有的作用和倍增效应未能发挥,以利用信息资源为主的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活动在社会经济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还不够。从信息劳动者在全社会劳动者总数所占比例来看,江西社会信息化发展主体潜力不足,从事直接生产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信息产业人员尚未形成大军。


  四、对策与建议
  一个地区的信息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模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经济越发达,信息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规模就越大,信息化水平也就越高。由此可见,信息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总体上,2000年一2003年江西省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与其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类似,处于欠发达之列。要从根本上加速信息化进程,必须加速江西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但由于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的倍增效应,我们应该形成以信息化发展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机制。针对江西眢睛,我们认为江西省在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方面应着重考虑以下问题: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活动、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都是基于计算机、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上海、广东等地比较,江西省的公用信息基础设施、用户专用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终端还很薄弱,省政府在加速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将信息基础设施作为整个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以重点建设。
  2.加强信息产业急需人才的培养。
  信息产业人才不仅要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丰富的科技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有信息搜集、处理、研究、传播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有经济、管理、营销等方面的知识。目前,信息机构拥有一定量掌握了电子、经济、管理、图书情报等技术人才,但掌握的知识比较全面的人才很少,这与我们过去没有培养信息服务业专门人才的院系和专业有一定联系。现在不少院校设置了适应当前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系,其专业课程也作了调整,但这仍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在职培训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面地培训和造就一大批信息产业所急需的人才。
  3.培育、规范信息市场,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随着江西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市场体系也在逐步完善。信息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培育、规范信息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江西社会信息化程度的必由之路。信息服务也是最活跃的新兴行业,它的发展壮大可以满足社会多样化和国民经济的信息需求,为我们的管理决策、生产生活、有效利用资源提高效益服务。对于信息服务业,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大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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