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营者激励与约束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二、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的基本原则
1、价值中性原则。所谓价值中性原则是指设计经营者激励机制时,不能以奉献精神或道德标准来衡量。经营者仍然是“经济人”,有物质方面的需求,设计的激励机制如果不能体现经营者贡献所要求的应有经济收人,导致经营者不能得到应有报酬或不敢领取应得的报酬,从而降低机制的激励作用。在我国有的企业对经营者激励机制设计强调个人品德和奉献精神太多。个人品德具有不可靠性与转移性,强调个人品德与奉献精神的激励机制根本就难以发挥作用。
2、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长期激励机制与短期激励机制两者之间不是一个选择关系,应该平衡二者的关系。长期激励机制迫使经营者追求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短期激励机制迫使经营者追求企业的短期发展目标,事实上这两种情形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经营者激励机制中,既要体现经营者近期的现金报酬收入,又要体现中远期的期权期股收入。在我国对经营者的中远期激励较少,致使经营者不重视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长期发展的后劲不足,缺乏战略竞争力。
3,绩效原则。绩效原则是指对经营者的报酬水平要与经营者经营绩效挂钩,即强调业绩与报酬机制的关联性,经营绩效越好,经营者报酬越高;反之报酬就越低。但是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比较困难,企业经营成果有多大的成份是因为经营者的努力带来的,有多大的成份是企业在特定环境下,一般经营水平自然形成的,正确评价经营者绩效,应该把经营者努力和企业特定环境形成的绩效分离。另外经营者应该从其努力分享多大比例经营成果,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个是企业存量资产收益应该分享的比例如何确定;经营者经过努力所产生的增量资产收益的分配比例。绩效原则要求企业首先建立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体系,其次要确定经营者报酬与业绩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
4、风险对称的原则。经营者有可能采取冒险经营策略和保守的经营策略。传统国有企业的报酬机制,经营者经营得好坏对自己的报酬水平影响不大,大多数经营者都采取比较保守的经营策略,这种经营策略虽然不可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但一般也不会使企业陷入严重亏损或破产的境地,经营者的地位比较牢固。但是随着报酬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的挂钩,经营者冒险经营所得的收人比其不冒险经营所得收人高得多时,经营者冒险经营的动机强烈。经营者过分保守与冒险对企业发展都不利,过于保守,企业错失发展机会;过分冒险,企业可能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因此经营者的报酬机制与经营风险程度相匹配,使经营者在保守与冒险之间处于平衡。
5、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经营者是“经济人”同时也是“社会人”,经营者激励的中性原则,更多的强调经营者的“经济人”特性,但是经营者比一般的人有更多的精神追求。因此激励原则也要考虑到经营者精神需要的因素。
三、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人力资本市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
经营者激励的方法主要有年薪制、经营者持股、经营者股票期权等物质激励约束方式,另外有经营者的事业、声誉和地位、权力、晋升和解职威胁、道德与情感激励约束等精神激励约束方式。规范和完善的市场才能使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有效的作用,特别是物质激励,如果没有完善有效的市场机制,其激励约束方式根本不能发挥作用。
1、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本市场,提高人力资本的流动性
年薪制是以年度单位决定工资薪金制度。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单位决定经营者工资薪金,并根据经营成果发放风险收入的工资制度。经营者年薪分为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基薪不与经营成果挂钩,风险收人的高低与经营成果挂钩。年年薪具有激励与约束、公平与效率、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相统一的特点。年薪制能否发挥作用的依据是否对经营者起着激励作用,能否使企业的效益提高。年薪制效果好坏,确定合理的基薪和风险收人是年薪制实施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基薪与风险收入从横向比较要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是选拔在此年薪水平下能够发挥最大的潜能合格经营者。后者就涉及到社会的人力资本能否自由流动的问题,如果说不能自由流动,年薪制的激励作用就会下降。比如一个企业给经营者制定了很高的年薪水平,但是企业经营者只能由现任经理担任,没有其它的人与之竞争,现任经营者就没有外在压力,不能激发最大潜能。因此年薪制发挥作用,必须增强人力资本的流动性,建立与完善经理人市场。现有的国有企业高层经理和蓝事会成员由国家委派制度必须改革,应该实行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而且人员的流动不应该受到档案、户口等因素的限制。
2、规范证券市场,发挥证券价格的信号引导作用
经营者持股与经营者股票期权制,是指让经营者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权,使经营者成为企业的股东,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以激发经营通过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来增加自己的财富。由于这种激励方式在一定程度将经营者个人利益与企业联系在一起,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一定程度得到了融合,能够降低所有者的监督成本,缓解了代理问题;有利于减少经营者的短期化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长期价值;有利于保持企业所需人才的稳定性;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有利于经营者承担企业的部分经营风险。经营者持股与股票期权能否发挥作用,关键是经营者所持股票与股票期权市场价值是否真实地反映经营者的经营绩效,而市场价值的高低决定于股票市场价格。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人为的操纵、投机气氛很浓,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股票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股票的内在价值。股票内在价值是公司经营状况好坏的反映,而股价是股票内在价值的反映,但是股票市场价格与其价值严重相悖,价格反映价值的信号功能失灵。这就可能产生经营不善,业绩差的股票价格高;经营良好,业绩好的股票价格并不高,使经营者应该得到的报酬并不能在股票中得到回报,或者并没有努力经营的公司股票价格虚高,引发经营者的投机行为。建立经营者持股或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应该解决下面的几个问题:一是公司股票的流通问题,如果公司的股票不能流通,经营者所持股票或股票期权就难以变现,即是可以从公司的盈利中分取红利,但不能体现经营者的经营的全部价值。二是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当前股权结构状况导致的内部人控制易引发经营者的严重投机行为,使股票价格信号严重失真,并不能体现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方向,能有效提高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力度。三是规范和改善证券交易秩序,严厉打击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使证券价格能真实地反映证券的供求状况和股票的内在价值,使价格能够真正发挥信号引导作用。四是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特别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重大事项披露.避免公司经营者和其它投资机构利用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缺陷来控制公司的股票价格。
综上所述,必须要给经营者足够的激励,同时也应该加强监督和约束。激励约束机制设计要综合的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有效的激励机制要素能够相互制衡,激励约束相容。国有企业的现状不利于激励机制发挥作用,建立和规范人力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有利于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