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公司财务治理实现机理及其完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余涛 时间:2013-02-15
   (三)财务治理的驱动器: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
    财务治理主体通过财务治理活动以实现自身利益,满足自身需求,但由于不同的财务治理主体利益需求不一致,必须有一套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协调他们的利益,驱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财务治理,合理有效行使财权,履行契约。财务激励机制是以剩余财务索取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对应为手段,综合运用各种财务激励方式,协调公司财务契约参与者之间的财权关系和财务冲突,诱导利益相关者实现公司合作剩余最大化的一种机制,它主要解决各方面决策不足的问题。但如果决策过度,有可能侵犯其他利益相关者,因此还需要相应的约束机制的制约。通过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设,使财务治理主体合理取得收益,并使财权落到实处,最终使企业财务治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从而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
    概括而言,财务治理的实现过程可以通过图2来表示:首先,公司通过契约的签订对财权进行初次配置;然后,契约的参与者在激励约束机制的驱动下合理有效行使财权,履行契约,并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的保障下,根据准确充分的信息进行契约的谈判和协商,最后通过新契约的缔结使财权实现再次配置,由此进入下一轮的财权的动态配置,如此反复,使得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不断得到协调,促进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增进企业价值,财务治理目标得以实现。
    三、公司财务治理的完兽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表现出来的,如股权融资偏好,内部人控制,大股东的“隧道”行为等都源自财权配置失衡,制度设计失效等财务治理问题。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治理进行完善,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合理有效配置财权
    公司财权的合理有效配置是实现财务治理目标的基础和核心。而在现实中.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权配置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司的财权主要在公司内部不同机构配置,忽视了作为公司资源的其他提供者,如债权人、客户、社会公众等,尤其是债权人在公司财务治理方面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展现。财权在公司内部配置中向大股东倾斜,造成大股东通过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增加自身福利。在一些国有控股公司中,由于所有者缺位,财权被经理层掠夺,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等,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因此,要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就必须合理配置公司财权。这要求树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观念,合理确定财权配置主体。随着近年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被看做是一个专用性投资的纽结,或者说是相互专用化的资产和人员的一个集合《Rajanand Zingales,1997 ),每个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企业雇员、供应商、债权人、顾客、社区等,都向公司投入了专用性资源:债权人投入债务资本,客户和供应商提供市场资源,管理者和员工提供的是人力资源,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社会公共资源。他们共同创造公司组织租金,对“公司剩余”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承担着公司剩余风险,他们应有平等机会享受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因此,应将一定的公司财权配置给所有利益相关者,使有利益相关者得到激励去有效地合作,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合作剩余”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现代公司制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不仅是股东和经营者的企业内部财权配置,应扩展到包括中小股东与公司员工的内部配置以及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财权配置。各利益相关者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是现代公司发展的基本模式,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的选择。
    针对上市公司财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理念下,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首先实现国有股全流通.保证同股同权;其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再次,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如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等。二是加强债权人在公司中的财务治理权。为此,采取的对策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主办银行制度,构建新型的银企关系,可允许银行战略性持有企业股份,增强其控制权;完善债务契约,尽可能使之做到详细、明确和完善,以防止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各种机会主义发生;在公司董事会设置兼职债权人董事,该董事不干预公司的经营与财务,而是直接监督公司的财务决策。

    (二)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等现象与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欠缺相关,因此,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
    就企业内部来看,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是保障财务信息质量的基础,企业应根据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结合企业的实际设计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企业外部来看,相关部门应科学制定与企业财务信息生成与呈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用规范的财务准则指导财务信息的生成,使得财务信息的生成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应明确上市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最大限度地使财务信息披露充分、公开、透明。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从我国上市公司来看,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还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对大股东监督约束不足,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不足,对员工激励不足。相应的措施除前已述及的还包括:
    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约束。一是强化董事会的功能,优化董事会的结构;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调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等;完善监事会的功能,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强化监事任职资格,完善职工监事行权的保障机制。二是健全破产机制,强化债务约束功能。
    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实证研究表明,我国经营者较低的持股比例没有起到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的作用,因此,应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者持股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防范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完善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接管机制对经营者施加压力;构建竞争性经理人才市场,改变现存的经理人员行政任命体制,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对经营者形成外部约束促使其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保证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不断发展。
    加大对员工的激励。员工是公司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也是参与财务治理的主体,员工的素质、行为方式及工作积极性将极大影响公司治理效率,而员工积极性的大小取决于其需求的满足程度,他们对薪酬、福利、岗位的安全,个人的发展机会较为关注,因此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应提高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应赋予员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话语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完善企业用人机制等措施。将财务激励与权力激励、财务激励与精神激励、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等相结合(张荣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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