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北京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经验及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逐步建立系统的、配套的科技中介法律法规体系,这是规范科技中介机构行为的前提,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目前,我国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制化管理程度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的实际需要、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实际发展状况和技术创新的需求,都有不小的差距。应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将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改变当前无法可依和无章可循的现象。具体来讲,要加强关于科技中介机构方面的立法,包括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界定、科技中介的管理体制、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自律机制、法律责任等,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性质、地位、功能以及资质评定等法律程序;要就目前矛盾比较突出、与经济社会生活关系密切、与技术创新关系密切的若干具体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如资产评估、融资投资机构、咨询、鉴证机构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抓紧进行立法,要依法对科技中介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要制定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职责规范和行业准则,包括市场准人、交易规则、中介合同、中介范围核定、成本核算、利益分配、纠纷处理、破产管理办法等。加强对科技中介的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要在法规体系建构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要注意遏制一些科技中介机构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样,才能为科技中介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之趋于良性发展,从而为技术创新的顺利实现发挥更大的作用。
(3)政策性资金可加速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除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外,政府要提供政策性资金加以扶持。政策性资金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直接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初始,需要靠政府的扶持,其活动主要是非盈利性的。在此领域,市场机制失效。此外对一些新兴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务,由于企业对业务的未来盈利及政府的政策不确定,政府要先行投入资金,创造示范效应,诱导社会资本进入。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或实施专门的计划为中小企业使用科技中介服务提供财政支持,或通过减免税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采用科技中介服务。
(4)社会化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根本方向
科技中介机构应该是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循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功能的社会组织,它们介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而不是政府附属物,也不是企业代言人。科技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科技进步的稳定剂和协调器,是政府法规的具体实施者,它必须有很强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而我国改革的重点是自上而下进行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往往是由政府审批,在主办单位利益驱动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因此这类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较差。这些科技中介机构尤其是作为政府下属单位的科技中介机构,“官办”、“半官办”的色彩很浓。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独立、客观、公正、社会化的科技中介体系,而依附性强、独立性差的科技中介机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促进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这种的不合理的结构体系。社会化、产业化应成为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根本方向。政府资助的公共服务机构在促进技术创新中虽然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些机构不能过多,否则会压制民营部门的发展。除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的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例外,绝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要以民间投资为主。大力促进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建立各种服务机构,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开展业余咨询服务活动,努力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深化事业单位型科技中介机构改革,在确保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
(5)服务创新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其本身也需要不断进行服务创新。创新在这里可以被定义为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产生的新知识。这些新的知识可能是被“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也可能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各种活动无意中出现的。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创新包括特定创新、知识的新领域创新和形式创新。
特定的创新指的是针对个别客户企业的具体问题(法律、组织、战略或者技术等)提供的解决方案,这种解决方案并不意味着可以适用于其他的客户企业。特定创新的产生需要科技中介机构拥有客户企业具体问题的详细知识,这种知识是通过极其紧密的互动关系所产生的。知识的新领域创新指的是科技中介机构针对解决新领域内的问题对新兴的知识领域的知识投入的积累(比如目前的互联网领域)。形式创新指的是科技中介机构对其提供的服务给予某种新的形式,这种新的形式使得服务的提供具有某种“透明性”和“稳定性”。
(6)中小企业旺盛的需求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源泉由于缺乏资金、人才和信息,中小企业需要借助外部的力量推进技术创新。科技中介机构连接大学、科研院所、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存在有助于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信息、技术、管理、融资等的需求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的保护。国外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其成立和发展主要是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成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主体。
在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科技中介服务需求旺盛。无论是初创型企业,还是成长期企业、扩展期企业,均渴望科技中介机构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企业迅速成长。约有21%的企业希望科技中介帮助找到合作伙伴;13%的企业希望借助外力进行市场开拓;10%的企业有科技成果,希望科技中介结构帮助推广;10%的企业想引进新项目;8%的企业有人才培训的需求;7%的企业寻求成果申报代理;希望得到融资担保和市场调研服务的企业各占6%;需要软件设计、机械加工、认证代理、融资规划、法规培训务的企业各占4%。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互相促进,良性循环。
4结束语
北京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为我国其他地区做出了示范,其他地区应充分借鉴其经验措施。由于北京市科技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与当地的经济、社会等环境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各地在学习、借鉴其经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