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的形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共识属于精神价值的范畴,具有精神价值的特征。它只能从现实中来又要回到现实中去。它要给现实的道德行为关系、道德行为冲突或困惑提供一种方向、目标。它的形成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形成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素质。道德范畴中的平等和自由以及像互惠互利、公正等道德价值关注的核心始终是人的完善和发展。而人的完善和发展的其中一个目标应该是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素质主要指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通俗地说,前者主要是为人的品德,后者主要是做事的本领。道德价值共识是不同利益、不同群体的人们经过相互协商、相互竞争而确立起来的,相互之间求同存异的基础。这是对为人品德的起码要求。同时它强调,个人的平等发展和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然性和必然性。它在客观上有利于人们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平等地实现自己的权利,从而在提高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有更广泛的空间。当然,道德价值共识对人的素质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也有一个影响的过程。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道德价值共识的形成有利于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独立平等的新型人际关系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个人正由“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种“世界性的、普遍的个人”,相对于传统社会“狭隘地域性的个人”来说,在道德认识水平和道德评价等方面肯定是有进步的。特别是随着人际交往范围和方式的变化,人们的交往意识不断摆脱狭隘性和地域性,不断反抗封建等级的观念和人身依附的社会关系,逐渐趋向于一种更加独立平等的人际关系。道德范畴的自由意味着以人格独立为基础,而道德范畴的平等意味着人们有权利漠视道德权威从而走向平等的道德对话。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的形成有利于人们确立新的道德评价标准。道德评价关系到价值评价合理性的复杂问题。在此我们不可能像麦金太尔教授讨论“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一样去讨论“谁之平等何种自由”。冯平教授认为就价值学家经常论及的道德评价而言,在20世纪末这个价值冲突日益激烈,受相对主义深深浸染而造成的恶果已有所显露的时刻,大多数人都认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一致是十分必要的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今日中国,统一的道德准则、一致的道德评价,对于社会的稳定、繁荣、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必要性。道德价值共识的形成有利于统一的道德准则、一致的道德评价的形成,因为它是社会大多数人对社会道德价值问题的意见相对一致,同时它也就成为道德评价标准的观念上和心理上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共识的形成要以确立人的平等发展和自由发展为道德评价标准。它与世俗的道德价值评价标准完全不同。世俗的道德价值评价标准是以少数人服从多数人为原则的。一种受社会大多数人肯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离经叛道。但问题是,多数人的观念未必正确。而且世俗的道德评价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基础上的世俗合理性,在通常情况下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保持社会的安定,对社会的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可是在社会变迁的时候,它会成为社会的惰性势力,压抑新生事物的发展,阻碍社会的不断进步。”四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些道德困境争论不休,关键在于有不少人并没有在是否促进人的平等发展和自由发展的角度来审视现实道德的困境,甚至有的人主张可以剥夺不道德者的财产这样一个世俗的道德价值评价标准,而这样的标准在客观上阻碍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共识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评价标准,有利于给现实的道德困境指出一个方向。